AA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AA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要求,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顺利规范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首要防线,也是预防疾病、维系婚姻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全面开展免费婚检是我市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民生保障、建设健康城市的具体内容,对提高全市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免费婚检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婚检自愿、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2017年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60%以上;到“十三五”末,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并巩固在8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知情自愿原则。坚持自愿婚检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鼓励,积极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接受婚检。通过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等服务,了解优生优育知识和自身是否存在影响婚育的疾病。
(二)方便群众原则。按照快捷有效、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简化免费婚检程序,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温馨和人性化的服务。
(三)基本项目免费原则。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对象,婚检基本项目一律免费。婚检机构不得向参加婚检的当事人收取基本项目检查费用,不得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四)婚检结果保密原则。婚姻登记部门和婚检机构要维护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婚检机构不得向婚检对象以
外的单位或个人泄露婚检结果和相关信息。 四、婚检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属AA市的男女双方。 五、工作内容及管理事项
(一)免费婚检项目
1、男性免费婚检项目: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尿常规检测、胸部透视、转氨酶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梅毒筛查、艾滋病抗体筛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等。
2、女性免费婚检项目: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尿常规检测、胸部透视、转氨酶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梅毒筛选、艾滋病抗体筛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
其他检查的项目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医师的建议自主选择,费用自理。 (二)免费婚检机构
1、开展免费婚检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市卫计局审批准入并公布,原则上每个县区确定一所免费婚检机构。
2、确定的婚检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须注明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从事婚检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主检医师必须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婚检机构和婚检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由市卫计局每三年考核确定一次。
4、各县区婚检机构承担在本县区办理结婚登记的户籍人员的婚检工作。 5、市卫计局确定市妇幼保健院为“AA市婚前医学检查中心”,承担县区婚检机构转诊的疑难病例检查确诊及定点县区的婚检工作,负责全市婚检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转诊到市妇幼保健院疑难病例进一步检查的免费项目仅限于上述免费婚检项目,其它非免费检查项目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师建议知情选择,费用自理。
(三)免费婚检程序
欲婚男女在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时,由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免费婚检告知引导,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到婚姻登记部门或婚检机构领取《AA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附件1),确认签字后到定点婚检机构进行婚检。
婚检结束后领取《婚前医学检查证明》(附件3),对在婚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婚检对象,婚检机构应重点进行遗传优生等针对性咨询指导和转诊,科学提出医学意见,保障婚检双方健康,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四)免费婚检信息管理
免费婚检机构应做好婚检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上报、分析与档案管理工作。 1、身份信息资料查验与留存。婚检机构在进行婚检前应查验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符合免费婚检条件的人员留存婚检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当事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收回当事人签字确认的《AA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
2.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附件2)。各婚检机构应根据原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为当事人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等服务,准确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粘贴1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完善检查结果和相关信息。
3、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各婚检机构在完成婚检后,应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粘贴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加盖《AA市婚前医学检查专用章》(规格样式见附件4),并规范保留存根。
4、建立婚检月报制度。各县区卫计局应指导婚检机构建立规范的婚前医学检查登记,全市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月报制度,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月报表报市卫计局,并抄送市婚前医学检查中心(市妇幼保健院)。
5、规范信息资料保存。各婚检机构将留存的婚检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当事人签字确认的《AA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联、转诊存根联等资料成套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婚检机构应逐步以电子病历的方式保存《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六、免费婚检经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