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和
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控制和调查处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定义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是指突
然发生的,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内,使用同一种药品或医疗器械对健康人群或特定人群进行预防、诊断、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多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①导致死亡;②危及生命;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四、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XXX(业务副院长)、XXX(药房主任)、XXX(办公室)、XXX(护士长)、XXX(药库)、XXX(器械后勤)、组成。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院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办公室,由药房主任XXX任办公室主任。
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药学、医学、护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人员名单: XXX、XXX、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处理医院内发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协助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处理群体不良事件。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实施发生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不良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组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实施医疗措施。
药房、器械科:负责配合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核实和上报工作;查封引起不良事件的药品和器械。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督导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不良事件涉及人员的安置和媒体、社会应对工作。
后勤:负责应急处理中的物质保障,保卫科负责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专家委员会职责:负责对不良事件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报告责任制度
全院各临床科室发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应及时向院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办公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院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办公室在收到报告1小时之内,赴发生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科室进行核实,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同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应急响应措施
(一)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响应级别划分
一级响应:启动条件①10例(含10例)以上药品群体不良事件;②5例(含5例)以上,10例以下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有死亡病例);③5例(含5例)以上严重药品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