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
【情境引例】
陈光在办税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着,月底,根据会计资料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相关税额后,陈光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应该选择哪种纳税申报方式?纳税申报有没有截止时间?超过时限的话,他还能申报吗?
【工作过程与岗位对照表】 岗位 部门 主要 任务 典型 单据 【知识准备】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办理征税业务、核实应纳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的主要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纳税申报相关的资料。
一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具体包括:
(1)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按规定享有减免税的纳税人; (3)依法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职业判断与业务操作】
一、确定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主要通过填制和上交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财务资料来完成。
(一)纳税申报表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我国各种税种都有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实行税源控制的税种还有扣缴义务人填报的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计税方法不同,纳税申报表的格式也不同,但申报的主要内容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一般包括:纳税人名称、代扣代收税款所属期限、应代扣代收税款项目、适用税率、计税依据、应代扣代收税款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应当申
财会部门 核算岗位 收入、费用核算 收入、费用汇总表 财会部门 办税岗位 填制申报表 财会部门 财务负责人 审核 核算 财务部门 出纳岗位 审核、结算 缴纳税款 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表 报的项目。
(二)纳税申报的其他资料
为了全面反映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除了报送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3)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4)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6)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7)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选择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人在申报期限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和所得都必须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到税务机关直接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期限内,无论有无代扣代收税款,都必须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直接办理扣缴税款申报。
(一)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也称“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持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在纳税申报期内直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设立的纳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纳税。无论是在过去手工操作方式下还是在当前计算机征管方式下,直接申报方式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纳税申报方式。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证的方式。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邮寄申报适用于到税务机关上门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
(三)数据电文方式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以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方式运用了新的电子信息技术,代表着纳税申报方式的发展方向,使用范围逐渐扩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与数据电文相对应的纸质申报资料的报送期限由税务机关确定。
(四)其他方式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简易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按期缴纳税款,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代替纳税申报。即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在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即视同申报,未按期纳税,也构成未进行纳税申报。
简并征期是指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简并征期相当于延长了纳税期限,本身并不属于一种独立的纳税申报方式。
三、熟悉纳税申报的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或应解缴税款的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因其征收对象、计税环节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同一税种,也可以因为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不同、财务会计核算不同、应纳税额大小的不等,申报期限也不一样。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各税种的有关规定确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申报期限内遇有法定休假日的,申报期限依法须向后顺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四、了解延期申报和零申报
延期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申报。经申请由税务机关批准可适当推延时间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延期申报的原因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凡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完全出于主观原因或有意拖缴税款而不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视违法行为的轻重,给予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主要有两方面特殊情况:一是因不可抗力的作用,需要办理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避免和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二是因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导致不能办理纳税申报而需要延期申报。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账务未处理完,不能计算应纳税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申报的,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请税务机关批准,并在核准期内办理纳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视其具体情况批准延长期限。
根据审批意见,将制发“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当场或在规定时间内发给“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并告知纳税人按上期实际缴纳税款或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未核准的,在“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资料退回给纳税人,并告知其按规定要求申报缴纳。纳税人则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申报纳税。
零申报是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照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的应纳税额为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或零)而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申报行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有效期间内,没有取得应税收入或所得,没有应缴税款发生,或者已办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但未开始经营或者开业期间没有经营收入的纳税人,除已办理停业审批手续的以外,必须按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进行零申报。纳税人进行零申报,应在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正常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并在纳税申报表上注明“零”或“无收入”字样。
纳税实务与筹划: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