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研发管理
第一节 产品研发岗位职责
一、产品研发经理岗位职责
产品研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其具体职责如图5-1所示。
职责1 负责制定企业产品研发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职责2 根据企业总体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新产品研发计划 职责3 根据企业发展计划,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确定新产品研发方向 职责4 研究新产品技术方向,组织新产品设计、试制、改进等系列工作 进行新产品可行性分析,提出研发立项申请 制定产品研发费用预算及实施成本控制 职责5 职责6 职责7 职责8 职责9 职责10 组织产品研发成果的鉴定和评审 分析总结研发过程的经验与教训,制定并执行工作改进计划 根据开发计划,合理分配任务 指导、监督、培训、考核下属人员的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职责11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5-1 产品研发经理的岗位职责
二、产品研发专员岗位职责
产品研发专员的岗位职责是在产品研发经理的指导下,协助制订产品研发计划,开展产品研发工作。其具体职责如图5-2所示。
职责1 职责2 严格执行研发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了解行业市场信息,做好新产品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准备 职责3 编写新产品研发和老产品改进工作报告 职责4 定期向产品研发经理提供新产品开发报告和完整的新产品技术资料 职责5 职责6 职责7 职责8 职责9 参与新产品的上市推广工作,协助推广新产品 参与新产品的试制,做好试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指导、帮助生产人员进行新产品生产 参与与新产品相关的评审工作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5-2 产品研发专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节 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一、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下面是某企业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制度名称 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编号 执行部门 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加强新产品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新产品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新产品”是指在结构、材质和工艺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扩大了产品使用功能以及采用了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的产品。
第3条 新产品研发遵循的原则
(1)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适销对路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品符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国家技术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 (3)产品设计标准化。
第2章 管理机构与责任
第4条 组织管理
为了促进公司新产品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管理,公司特成立新产品研发小组,专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5条 小组构成
新产品研发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构成。组长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产品研发经理担任,其他小组成员依个案性质不同,由主管副总(兼组长)指派公司内其他现有人员或招聘新员工担任。
第6条 相关人员的职责 (1)组长
①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事宜。
②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 ③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
④负责拟定及呈报新产品全部投资及利润分析方案。 (2)副组长
①负责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 ②协助组长做好研发会议联络及记录。 ③协助组长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追踪。 ④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 (3)其他小组成员
听从组长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3章 编制新产品研发计划
第7条 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内外市场分析。
(3)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 第8条 优先纳入研发计划的产品类别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产品,应优先纳入新产品研发计划。 (1)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出口创汇、防止环境污染的新产品。 (2)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的新产品。 (3)符合国内外市场急需、应用量大的新产品。 (4)国内高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新产品。 第9条 研发项目申请
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应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
第4章 研发调研与分析
第10条 调研范围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五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第11条 调研内容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12条 可行性分析内容
(1)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等)。 (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5章 新产品研发与试制
第13条 研发与试制要求
(1)新产品研发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产品研发部人员进行
研发和试制。
(2)经过小批量试制考核、试销,稳定工艺、完善工装和检测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第14条 研发标准
(1)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设计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标准。 (2)新产品定型投产前必须通过标准化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投产。 第15条 试制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1)样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产品研发部进行。
(2)小批量试制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以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支持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6章 新产品鉴定
第16条 新产品鉴定
(1)新产品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和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客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2)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产品研发部方可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17条 鉴定的类别
(1)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跨流程进行。 (2)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18条 新产品样品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试制计划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有检测验证报告。
(2)有产品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书、产品图纸、标准、研制报告等技术文件。 (3)有产品应用功能试验报告或用户试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