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厂流动书箱管理办法
为规范读书活动,强化读书效果,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 日常管理
1. 各单位团干部负责流动书箱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图书管理要做到借阅制度规范、书籍摆放整齐有序,帐册记录清楚,并对污损图书及时进行修补。
3. 流动书箱在工余时间开放,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进行借阅,具体时间根据本单位生产情况灵活掌握,严禁操作员在岗位上阅读。
4. 各单位团干部要准确掌握书籍传阅情况,及时与厂团委进行联系,并反馈员工对读书活动提出的有关意见。
二、 借阅
1. 各单位要按照流动书箱一览表中的时间安排进行传阅,并做好书箱的交接工作。
2. 每个书箱存书15本,原则上仅限于单位内阅读,借阅时需本人填写借阅登记表。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厂团委借阅。
3. 各单位需建立本单位借阅登记薄,并由团干部负责借阅登记。借阅记录要认真填写,详细记录。
三、 赔偿
1. 流动书箱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 成套多卷册图书,如丢失一册,按全套书计算,同时按书的全套价格赔偿。
3. 严重损坏或影响内容完整性的破损,按图书丢失处理;对于丢失者,按原书定价赔偿。
4. 对于撕页、剪裁等有意破坏图书者,除按图书原价赔偿外,取消借阅资格。
5. 在书上批点、画线,损坏书页封底、封面而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的,按书价20%赔偿。
四、 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读书活动,结合此办法做好本单位流动书箱的管理工作,做好借阅记录和流动交接记录。厂团委将对各单位流动书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单位要抓住流动书箱活动这个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提高员工文化素质的各类活动,并将活动相关资料上报厂团委。
3. 流动书箱在每个单位的传阅时间为两周,请大家踊跃阅读。
**二厂团委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