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数字化建立工作措施
为进步发挥数字化都市治理的作用,增强各职能部门都市治理责任意识,强化都市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保证我区数字化都市治理工作正常高效运行,提升都市治理水平,依照《 区数字化都市治理实施方法》的相关要求,对各都市治理责任单位履行数字化都市治理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价,特制定本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改善都市市容、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重点突出都市治理咨询题的及时解决,达到“第一时刻发觉、第一时刻处置、第一时刻解决”要求,切实提高数字化都市治理的运行实效。 二、考核评价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量化数据考评为主的原则; 3、月通报和年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评价对象
纳入数字化都市治理系统平台的各都市治理责任部门、单位。 四、考核评价方法
考核评价以《 区都市治理责任单位数字化都市治理工作绩效评价模型》为基础,实行量化评价,分等级考评。 (一)考核评价周期
考核评价周期设为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两个周期。 1、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以各责任单位的考核评价综合指标值为依据进行考评,基准分值100分,加10分增项评价分。 2、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得分取月度综台评价分累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 年度考评分=月度综合评价分累计得分/累计月数 (二)考核评价综合指标
考核评价综合指标包括处置力评价、处置质量评价、处置效率评价、投诉案件处置评价、遗留案件处置评价、增项案件处置评价六个分项指标。 1、处置力评价
(1)考评目的:统计周期内,处置单位同意和完成派遣案件任务量事情。与案件任务办结的比率和案件任务错误回退率相关。案件任务办结的比率越高、案件任务错误回退率越低考评得分越高。
(2)说明:案件任务错误回退是指未获得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处置单位回退案件任务;末获得区领导小组书面批准,处置单位回退增项案件任务。 2、处置质量评价
(1)考评目的:统计周期内,处置单位完成案件任务质量事情。与办结案件任务的核查次数、办结案件任务的比例相关。各案件任务完成后的核查次数越少、办结案件任务数越考评得分越高。
(2)说明:核查次数是指对处置单位申请结案案件任务完成质量进行核查的次数。 3、处置效率评价 (1)考评目的:统计周期内,处置单位完成案件任务的效率。与按期完成案件任务的、超期完成案件任务的超期时刻比例,以及案件任务等级相关。按期完成案件任务数越多,超期完成案件任务数越少、超期时刻越短,考评得分越高。如完成的案件任务等级高,有助于
提高考评得分值。 (2)说明:案件任务等级是指按照案件任务的权属复杂程度和重要性划分的优先等级。 4、投诉案件处置评价
(1)考评目的:统计周期内,处置单位完成公众投诉案件任务的质量和效率事情。与投诉的案件任务数量和公众投诉的案件任务按期办结的比例相关。公众投诉的案件任务越少、公众投诉的案件任务按期办结的比例越高,考评得分越高。 (2)说明:公众投诉案件是指来源于公众投诉的都市治理咨询题,并经核实予以立案。包含都市治理热线电话、相关政府站投诉、市级数字化都市治理平台转发案件任务 5、遗留案件处置评价
(1)考评目的:统计周期内,该处置单位历史遗留案件任务的事情。与遗留案件、任务和已结案数相关。遗留案件任务总数越少、遗留案件任务已结案数越多,考评得分越高 (2)说明:遗留案件任务是指本统计周期起始统计点往常遗留的未办结案件任务和缓件任务。
6、增项案件处置评价 (1)考评目的:统计周期内,处置单位完成权属交叉任务或职能之外的上级交办任务、应急突发任务事情。与增项案件任务数量、办结增项案件任务数量和任务等级相关。增件任务数量和办结增项案件任务数量越多,考评得分越高。如完成的增项案件任务等级高,有助于提高考评得分值。 (2)说明:
此项加分评价是为了鼓舞处置单位积极完成重点、难点任务。 (三)考接评价综合指标分值
综合评价分等于6个分项指标评价分之和 (四)考核评价等级
按照住建部数字城管绩效评价标准(CJ/T2922008)要求,参考等级评价方式,对各责任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含综合评价分和分项指标评价分)采纳A+、A、B+、B、C、D、E七个等级。具体对应关系如下表: 五、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一)作为督查、督办依据
依照每月考核评价结果,由区数字化都市治理领导小组及时对存在的咨询题进行督查、督办。
1、综合指标评定为D、E等级的.进入区政府督查、督办程序。 2、综合指标评定为E等级的,重点督办。
3、对分项指标评定为D、E等级的,可针对性督查、督办。 (二)作为考核依据
1、纳入各级年度工作日标考核中相关分项工作考核
(1)区政府对各镇、街及区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区政府对各镇、街及区级各部门(单位)的城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对下属责任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分项工作考核分数计算
分项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得分=分项工作目标标考核分值×年度考评分/100 (三)同意社会监督
考核评价结果经过专业站向社会发布。
(四)非区政府直管的责任单位考核评价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六、组织保障
(一)区数字化都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区数字化都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都市治理责任部门数字化都市治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三)区数字化都市治理中心负责提供考核评价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