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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官方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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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司法部答案】BC

【考点】法的效力 【答案解析】法的效力,即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分为时间效力即法的法的溯及力问题和对人的效力。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该条文不涉及法律时间效力的问题,A错误。

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1)属人主义, 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2)属地主义 ,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3)保护主义, 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该条体现了保护主义原则而没有属人主义原则。BC正确,D错误。

53.【司法部答案】ACD

【考点】法律规范

【答案解析】基本法律是以宪法为根据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等。因此,《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属于民法,是基本法律。故A项说法正确。当选。 法律规范分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属于法律原则而不是法律规制,故B项说法错误。

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判决理由主要是大小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C项说法正确。当选。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故D项说法正确。当选。

54.【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法的定义

【答案解析】任何特定国家的法律人在其工作过程中都必须以该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作为处理法律问题的出发点和前提。所谓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法,笼统地讲,乃是指“国法”(国家的法律)。其外延包括:(1)国家专门机关(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成文法);(2)法院或法官在判决中创制的规则(判例法);故B项说法错误。当选。

(3)国家通过一定方式认可的习惯法(不成文法);(4)其他执行国法职能的法(如教会法)。故A的说法错误,当选。

而其他种种所谓的“法”,都不过是学者们基于对国法的认识而提出来的。故D项说法正确。

法律、道德与宗教都具有强制性,只有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

55.【司法部答案】AC 【考点】法律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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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法律解释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文义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杨某属于个人,为任意解释,故A项说法正确,当选。D项说法错误。

杨某的解释就是从日常角度做的,为文义解释,因为文义解释文义解释是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文义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得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故C项说法正确。当选。

而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判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所以B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C.

56.【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秦汉刑罚的种类

【答案解析】徒刑是一种限制犯人人身自由、强制劳役的徒刑制度。主要包括: ①城旦舂,男者为城旦,罚役修筑长城或戌边;女者为舂刑,罚为舂米。刑期一般四年至六年。鬼薪白粲,一般男为鬼薪,罚给神庙砍柴;女为白粲,罚给宗庙择米,刑期一般为三年。 ②隶臣妾,指罚为官府服股。男者为隶臣,女者为隶妾。 ③司寇,伺察盗寇;

④候,发到边境充斥候。 死刑:

①戮,《说文》解释为杀戮耻辱之意。后改用斩刑。 ②磔,又称宅,支裂身体而杀之,也叫碎尸刑。

③腰斩,拦腰斩截,秦律规定:“不告奸者腰斩”。

④车裂,又称五马分尸,即将犯罪者车裂而死。 枭首,即指斩首后悬竿示众的刑罚。 ⑤弃市,即在人中集中的地方处以死刑。《释名》载“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与众人共弃之也。”

⑥夷三族。指一人谋取反被处死后,父族、母族、妻族都被牵连抄斩的残酷刑罚。 ⑦具五刑,指“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故ABD均为徒刑种类,当选。C属于死刑。

57.【司法部答案】CD

【考点】热审与朝审

【答案解析】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斩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其审判组织、方式与秋审大体相同,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经过秋审和朝审后,案件结果分四种情况:①情实,即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则奏请执行。② 缓决,案情属实、危害不大,减为流放、或充军、或再押监候。 ③ 可矜,免于死刑,减为徒、流刑。 ④ 留养承嗣,即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可见题目中的案件不属于朝审的范围,故AB 错误。

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可见该案属于热审的案件,CD正确,当选。

58.【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各国宪法对人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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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美国独立战争后发表《独立宣言》。此后,各州相继制定州宪法,联合成同盟并通过《邦联条例》,成立了邦联政府。1787年联邦宪法由序言和7条本文组成。根据联邦法院解释,序言虽在宪法全文中,但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审判活动中不能被引用。《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授予各州的权力、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强调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以及缔结的条约是“全国最高法律”、宪法本身的批准问题。宪法确立了分权原则、制衡原则和限权政府原则等。但是联邦宪法保护人权是通过其后的10条宪法修正案进行的,①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国革命开始后,国民会议便于1789年8月26日,经过激烈的争论,通过了著名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简称《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的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不仅奠定了法国宪政制度的基础,而且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②的说法是正确的;

“明治宪法”,即《大日本帝国宪法》特点: 基于君主主权思想,是“钦定”宪法;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46条抄自普鲁士宪法,3条独创); 带有“大纲目”性质,对一些问题没有作出明显规定;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范围狭窄,随时可加以限制;君主立宪政体,却赋予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威--用议会民主外衣,掩盖天皇专制。“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是错误的,③的说法错误;

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魏玛宪法规定了社会权,具体体现在第二编第二章“共同生活”与第五章“经济生活”中,所以④是成立的。

本题为选非题,故答案为ABC。

59.【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权力制约原则

【答案解析】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这就要求从法律上建构起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机制,从制度上为各种监督的实施提供条件和保障,完善权力配置,恰当地建构各种权利关系。我国的权力制约原则主要体现为监督原则,即以国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所以D项错误,排除。

60.【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宪法中对财产权的规定

【答案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A正确,当选;C错误。

1982年宪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任何人都要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此处的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就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B正确当选

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D正确,当选。

61.【司法部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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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案解析】宪法第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但这不表示,该规定要求国家保证每个人都有住宅,都能获得住宅,A是错误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的规定,保证了宪法第39规定的实施,体现了宪法的精神,B正确。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并没有体现对住宅的保护,也不是对住宅的限制,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由的限制,C错误。

D的说法是法律上“自由”概念的正确理解,即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界限是法律的规定,D是正确的。当选。

62.【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我国,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而国家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税收为物质基础。因此,国家在确定公民纳税义务时要保障税制的科学合理及税收负担的公平,A正确;当选

税收因为具有无偿性,对公民财产权有重要影响,只能由法律来规定这样通过法律的形式来明确规定,又可以限制国家的权力,使税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征收,所以税收具有法定性,我国坚持税收法定原则,B项正确;当选

纳税义务直接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宪法纳税义务具有防止国家权力侵犯其财产权的属性,C项正确,当选

税收法定的目的是限制国家的征税权,从而保护公民的权利,D项错误。

63.【司法部答案】AC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案解析】:BD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基本权利,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宪法第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BD正确。

我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生命权,A错误; 《宪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C错误。 故答案选AC。

64.【司法部答案】AD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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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据此,A、D两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所以C选项中,媒体不是经营者,误报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B项所说内容是正常经营者行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

65.【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和监管 【答案解析】《食品安全法》第71条1款第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3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本题中,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应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应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所以A、B选项正确。C项无此规定。 第82条规定,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一)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四)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第83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根据82、83条规定,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答案ABD。

66.【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法》第19条: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据此,A、B、D项错误。

第22条: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

务制度。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C项正确。

67.【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由此,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得少于,可以高于。故A项 “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说法正确。

B项正确。第17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C项错误。第25条,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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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官方答案解析 

52.【司法部答案】BC【考点】法的效力【答案解析】法的效力,即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来行为,必须予以服从的一种法律之力。分为时间效力即法的法的溯及力问题和对人的效力。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该条文不涉及法律时间效力的问题,A错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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