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状、花状等子型。这些形态的城市多是位于地形较平坦,而对外交通便利的平原地区。故0项错误。
30.C【解析】虽然城市用地出现兼容化的特点,但是由于城市外部效应、规模经济仍然存在,为了获取更高的集聚经济,不同阶层、不同收入水平与文化水平的城市居民可能会集聚在某个特定的地理空间,形成各种社区;功能性质类似或联系密切的经济活动,可能会根据它们的相互关系聚集成区。故C项错误。
31.D【解析】中小学校属于公益性设施,文化馆、科技馆、广电中心属于准公益性设施,从公共设施集中布局考虑,相应设施应集中布局,故D项错误。 32.B【解析】《室外给水设计规范》50013—2006)第8.0.1条规定,水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根据下列要求综合确定:(1)给水系统布局合理;(2)不受洪水威胁;(3)有较好的废水排除条件;(4)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5)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6)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7)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8)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注:有沉沙特殊处理要求的水厂宜设在水源附近。
33.C【解析】城市道路又是城市的通风道,要结合城市绿地规划,把绿地中的新鲜空气,通过道路引入城市。因此道路的走向又要有利于通风,一般应平行于夏季主导风向。同时又要考虑抗御冬季寒风和台风等灾害性风的正面袭击。故C项错误。
34.A【解析】为了减轻工业排放的有害气体对生活区的危害,通常把工业区布置于生活居住区的下风向,但应同时考虑最小风频风向、静风频率、各盛行风向的季节变换及风速关系。如全年只有一个盛行风向,且与此相对的方向风频最小,或最小风频风向与盛行风向转换夹角大于90。,则工业用地应放在最小风频之上风向,居住区位于其下风向;当全年拥有两个方向的盛行风时,应避免使有污染的工业处于任何一个盛行风向的上风方向,工业区及居住区一般可分别布置在盛行风向的两侧。故A项错误。 35.D【解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50413—2007)第2.0.6规定,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供避震疏散人员较长时间避震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通常可选择面积较大、人员容置较多的公园、广场、体育场地7馆,大型人防工程、停车场、空地、绿化隔离带以及抗震能力强的公共设施、防灾据点等。
36.A【解析】产业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产业向城市近郊区转移是改善特大城市人口与产业过于集中布局在中心城区带来的环境恶化状况的最有效的途径。
37.A【解析】风向频率一般是分8个或16个罗盘方位观测,累计某一时期内(一季、一年或多年)各个方隹风向的次数,并以各个风向发生的次数占该时期内观测、累计各个不同风向(包括静风)的总次数的百分比来表示。
38.C【解析】航空港布局规划:(1)在城市分布比较密集的区域,应在各城市使用都方便的位置设置若干城市共用的航空港,高速公路的发展有利于多座城市共用一个航空港。(2)随着航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个特大城市周围可能布置有若干个机场。(3)从净空限制的角度分析,航空港的选址应尽可能使跑道轴线方向避免穿过市区。城市规划要注意妥善处理航空港与城市的距离。必须努力争取在满足机场选址的要求前提下,尽量缩短航空港与城区距离。 39.D【解析】城市交通系统包括城市道路系统(交通行为的通道)、城市运输系统(交通行为的运作)和城市交通管理系统(交通行为的控制)三个组成部分。
40.B【解析】城市交通政策的内容之一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使用私人小汽车和自行车等个体交通工具,创造良好的步行环境,实现客运交通系统多方式的协调发展。故B项错误。 41.A【解析】影响城市道路系统布局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城市在区域中的位置(城市外部交通联系和自然地理条件);城市用地布局结构与形态(城市骨架关系);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内交通联系)。
42.D【解析】城市道路的功能分类:交通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城市道路的规划分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43.A【解析】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基本要求: (1)满足组织城市用地的“骨架”要求。城市各级道路应成为划分城市各组团、各片区地段、各类城市用地的分界线;城市各级道路应成为联系城市各组团、各片区地段、各类城市用地的通道;城市道路的选线应有利于组织城市的景观,并与城市绿地系统和主体建筑相配合形成城市的“景观骨架”。(2)满足城市交通运输的要求。道路的功能必须同毗邻道路的用地的性质相协调;城市道路系统完整,交通均衡分布;要有适当的道路网密度和道路用地面积率;城市道路系统要有利于实现交通分流;城市道路系统要为交通组织和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城市道路系统应与城市对外交通有方便的联系。(3)满足各种工程管线布置的要求。(4)满足城市环境的要求。
44.A【解析】铁路客运站应该靠近城市中心区布置,如果布置在城市外围,即使有城市干路与城市中心相连,也容易造成城市结构过于松散,居民出行不便。 45.B【解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46.B【解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47.B【解析】《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市彦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48.C【解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50357—2005〉第4.1.1条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2)构成历史风貌的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上是历史存留的原物;(3)历史文化街区用地面积不小于1h㎡;(4)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用地面积宜达到保护区内建筑总用地的60%以上。
49.D【解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任务是调查与评价城市发展的自然条件,参与研究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布局结构,研究、协调城市绿地与其他各项建设用地的关系,确定和部署城市绿地,处理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绿地系统的合理发展。
50.D【解析】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指规划区范围内的水资源、给水、排水、再生水、能源、电力、燃气、供热、通信、环卫设施等工程。
51.A【解析】城市电力工程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中,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主要内容:(1)预测城市供电负荷;(2)选择城市供电电源;(3)确定城市电网供电电压等级和层次;(4)确定城市变电站容量和数量;(5)布局城市高压送电网和高压走廊;(5)提出城市高压配电网规划技术原则。 52.A【解析】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城市自然环境、灾害区划和城市定位,确定城市各项防灾标准,合理确定各项防灾设施的布局、等级、规模;充分考虑防灾设施与城市常用设施的有机结合,制定防灾设施的统筹建设、综合利用、防护管理等对策与措施。 53.B【解析】城市防洪工程设施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1)对城市历史洪水特点进行分析,现有堤防情况、抗洪能力的分析。(2)被保护对象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洪灾可能影响的程度。选定城市防洪设计标准和计算现有河道的行洪能力。(3)确定规划目标和规划原则。(4)制定城市防洪规划方案。包括河道综合治理规划、蓄滞洪区规划、非工程措施规划等。 54.C【解析】按环境要素划分,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可分为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水环境保护规划、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噪声污染控制规划。
55.C【解析】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确
定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 56.C【解析】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工作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结合城市用地选择,分析研究自然地形,充分利用地形,对一些需要米用工程措施后才能用于城市建设的地段提出工程措施方案;(2)综合解决城市规划用地的各项控制标高问题,如防洪堤、排水干管出口、桥梁和道路交叉口等;(3)使城市道路的纵坡度既能配合地形又能满足交通上的要求;(4)合理组织城市用地的地面排水;(5)经济合理地组织好城市用地的土方工程,考虑填方和挖方的平衡;(6)考虑配合地形,注意城市环境的立体空间的美观要求。
57.C【解析】人类社会为开拓生存与发展空间,将地下空间作为一种宝贵的空间资源。一般包括三方面含义:一是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资源蕴藏量;二是依据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可合理开发利用的资源总量;三是一定的社会发展时期内有效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总量。 58.B【解析】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图纸内容:(1)市域城镇分布现状图;(2)幻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3)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图;(4)市域空间管制图;(5)城市现状图;(6)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7)中心城区四区划定图;(8)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9)城市总体规划图;(10)居住用地规划图;(11)绿地系统规划图,标明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市区级公共绿地、苗圃、花圃、防护林带、林地及市区内风景名胜区的位置和范围;(12)综合交通规划图,标明主次干路走向、红线宽度、道路横断面、重要交叉口形式;重要广场、停车场、公交停车场的位置和范围,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14)旧区改建规划图;(15)近期建设规划图,标明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近期主要新建和改建项目位置和范围;(16)其他专项规划图纸。 59.C【解析】编制第二个近期规划,必须对城市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重新进行思考和分析研究,对五年前确立的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进行必要的调整,而不仅仅是局部的微调或细节的深化。故C项错误。
60.A【解析】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内容;(1)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2)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3)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4)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5)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环境等保护、整治和建设措施。(6)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决定增加近期建设规划中的指导性内容。
61.D【解析】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用地细分,一般细分到地块,成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具体控制的基本单位。地块划分考虑用地现状、产权划分和土地使用调整意向、专业规划要求如城市(五线红线、绿钱、紫线、蓝线、黄线)、开发模式、土地价值区位级差、自然或人为边界、行政管辖界线等因素,根据用地功能性质不同、用地产权或使用权边界的区别等。用地细分应根据地块区位条件,综合考虑地方实际开发运作方式,对不向性质与权属的用地提出细分标准,原则上细分后的用地应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基本控制地块,不允许无限细分。
62.B【解析】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确定:按照规划编制办法,选取符合规划要求和规划意图的若干规划控制指标组成综合指标体系,并根据研究分析分别赋值。综合控制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之一。综合控制指标体系中必须包括编制办法中规定的强制性内容。指标确定一般采用的四种方法,即测算法、标准法、类比法和反算法。指标确定的方法依实际情况决定,也可采用多种方法相互印证。基本原则是先确定基本控制指标,再进一步确定其他指标。
63.D【解析】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64.A【解析】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设计提供准确的规划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点:一是“地域性”,二是“法制化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从城市整体环境设计的要求上,提出意象性的城市设计和建筑环境的空间设计准则和控制要求,也为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对用地进行细分的基础上,规定用地的性质、建筑量及有关环境、交通、绿化、空间、建筑形体等的控制要求,通过立法实现对用地建设的规划控制,并为土地有偿使用提供依据。 65.B【解析】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图纸。基本图纸包括位置图、现状图、场地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图、竖向规划图、效果表达(局部透视图、鸟瞰图、规划模型、多媒体演练等成果的技术深度应该能够指导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图设计,满足委托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日照分析说明:说明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情况。 66.D【解析】室外空间和环境设计;(1)绿地平面设计,根据功能布局、规范要求、空间环境组织及景观设计的需要,确定绿地系统,并规划设计相应规模的绿地;(2)绿化设计,通过对乔木、灌木、草坪等绿化元素的合理设计,达到改善环境、美化空间景观形象的作用;(3)植物配置,提出植物配置建议并应具有地方特色。(4)室外活动场地平面设计,规划组织广场空,包括休息硬地、步行道等人流活动空间,确定建筑小品位置等;(5)城市硬质景观设计:对室外铺地、坐椅、路灯等室外家具、室外广告等进行设计;夜景及灯光设计:对夜景色彩、照度进行整体设计。 67.C【解析】《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故A、B项正确。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历史文化名村应制定村庄规划。故D项正确。在城乡规划体系中,制定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是不同的组成部分,并自成系统,但绝不是非农人口很少的乡就不需要制定和实施乡规划。C项属于根本性的认知错误。 68.D【解析】《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规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卖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69.A【解析】《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规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70.D【解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故A、B、C项不可选。D项的关键点在“必要”二字。其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71.A【解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
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72.D【解析】邻里单位的六条原则:邻里单位周边为城市道路所包围,城市交通不穿越邻里单位内部;邻里单位内部道路系统应限制外部车辆穿越,一般应采用尽端式道路,以保持内部的安全和安静;以小学的合理规模为基础控制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使小学生不必穿过城市道路,一般邻里单位的规模是5000人左右,规模小的邻里单位3000-4000人;邻里单位的中心是小学,与其他服务设施一起布置在中心广场或绿地中;邻里单位占地约160英亩(约合65公顷),每英亩10户,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半英里(0.8km);邻里单位内小学周边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
73.C【解析】一般情况下,居住区包括住宅、道路、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四个部分。居住区户数为1万-1.6万户,人口为3万-5万人。居住区空间结构是根据居住区组织结构、功能要求、用地条件等因素,规划所确定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绿地等相互关系。 74.D【解析】《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4.1.1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75.B【解析】居住区级道路一般是城市的次干路或城市支路,既有组织居住区交通的作用,也具有城市交通的作用。故A项正确。小区级道路具有连接小区内外、组织居住组团的功能,也称为小区主路,一般不允许城市交通和公共交通进入。故B项错误。宅间小路是进出庭院及住宅的道路,主要通行自行车及行人,但也要满足消防、救护、搬家、垃圾清运等汽车的通行。故C项正确。居住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模式时,路网可以采用机动车道路为尽端式,与步行系统分离,在密度较高的居住区,也可以形成立体人车分流,形成地上步行、地下停车、出入口分流的模式。故D项正确。
76.A【解析】室外风环境包括夏季通风、冬季防风,在多数城市通过建筑布局的“南敞北闭”可以提高居住区内部的风环境舒适度,此外高层住宅增多后,楼‘间风应通过建筑立面设置导流板或通过建筑小品、地形、绿化等方式加以解决。故B项正确。行列式是板式住宅按一定间距和朝向重复排列,可以保证所有住宅的物理性能,但是空间较呆板,邻域感和识别性都较差。故C项正确。周边式其特点是:内部空间安静、邻域感强,并且容易形成较好的街景,但也存在东西向住宅的日照条件不佳和局部的视线干扰等问题。故D项正确。
77.D【解析】我国基本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并形成了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风景名胜区行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范围、总体布局和游览服务配套设施,划定严格保护区和控制建设地区,并提出保护利用原则和规划实施措施,作为风景名胜区内一切活动的依据,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应当作出强制性的规定,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应当作出引导和控制性的规定。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的主体是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主体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78.B【解析】舒尔茨在《场所精神》中提出了行为与建筑环境之间应有的内在联系。场所不仅具有实体空间的形式,而且还有精神上的意义。
79.A【解析】城市规划实施包括了城市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建设性行为,或者说,城市发展和建设中的所有建设性行为都应该成为城市规划实施的行为。城市规划的实施就是为了使城市的功能与物质性设施及空间组织之间不断地协调。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还应包括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的政策,比如促进、鼓励某类项目在某些地区的集中或者限制某类项目在该地区建设等等,以对城市建设进行引导,保证城市规划能够得到实施。城市规划实施的管理主要是指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即对各项建设活动实行审批或许可、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