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的含量。 1.1 产品型号/规格
试剂1:1×30 ml,试剂2:1×10 ml;试剂1:2×30 ml,试剂2:2×10 ml; 试剂1:4×30 ml,试剂2:4×10 ml;试剂1:8×30 ml,试剂2:8×10 ml; 试剂1:1×45 ml,试剂2:1×15 ml;试剂1:2×45 ml,试剂2:2×15 ml; 试剂1:3×50 ml,试剂2:2×25 ml;试剂1:1×60 ml,试剂2:1×20 ml; 试剂1:2×60 ml,试剂2:2×20 ml;试剂1:2×90 ml,试剂2:2×30 ml; 试剂1:2×90 ml,试剂2:3×20 ml;试剂1:4×90 ml,试剂2:4×30 ml; 试剂1:2×15 ml,试剂2:2×5 ml ;试剂1:4×15 ml,试剂2:4×5 ml ; 试剂1:8×15 ml,试剂2:8×5 ml ;试剂1:16×15 ml,试剂2:16×5 ml。 校准品:0.5 ml/瓶×2瓶(选配) 1.2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
磷酸盐缓冲液 50 mmol/L 氯化钠 100 mmol/L Proclin-300 0.1% 试剂2:
磷酸盐缓冲液(PBS) 30 mmol/L 环瓜氨酸肽原乳胶颗粒 0.2 g/L Proclin-300 0.1% 校准品(选配):
Tris缓冲液 100 mmol/L Proclin-300 0.5‰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目标浓度分别为: 水平1:5.00U/mL;水平2:100.00U/mL。
注:校准品浓度具有批差异性,具体浓度见校准品瓶签。 2.1 外观和性状
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2 试剂1应为无色澄清液体;试剂2应为乳白色液体;校准品应为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2.2 净含量 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光径1 cm、主波长546 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应小于3.20。 2.4 分析灵敏度
CCP抗体含量为50 U/mL时,测定吸光度差值(△A)应不小于0.005。 2.5 线性范围
CCP试剂在线性范围[5,100] U/mL内: (a)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
(b)在[5,10]U/m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1.0 U/mL; (c)在(10,100]U/m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 2.6 测量精密度 2.6.1 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6.2 批间差
相对偏差(R)应不大于10%。 2.6.3 校准品的瓶内均一性 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采用已上市的试剂盒做比对试验测试试剂盒的准确度,用线性回归方法计算回归结果,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75,[5,10]U/mL范围内,绝对偏差应不超过±1.0 U/mL;(10,100]U/mL范围内,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 2.8 校准品的溯源性
依据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本产品校准品溯源至工作校准品,工作校准品与已上市公司产品比对测量赋值。 2.9 稳定性
2.9.1 试剂的稳定性
CCP试剂盒贮存于2 ℃~8 ℃、避光环境中,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应满足2.1、2.3、2.4、2.5、2.6.1、2.7的要求。 2.9.2 校准品的开瓶稳定性
校准品开瓶后贮存于2 ℃~8 ℃、避光环境中,放置到24h后,测定校准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 2.9.3 校准品的效期稳定性
校准品贮存于2 ℃~8 ℃、避光环境中,有效期为18个月。有效期满后应满足2.6.3的要求。
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产品技术要求huayuyik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