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入职管理风险控制案例
一、企业招聘风险控制
企业在招聘时,要注意法律风险成本控制问题,以免给企业带来招聘风险。
避免就业歧视
很多企业在招聘时,经常出现招聘歧视问题。在常见的招聘广告中,普遍存在性别、年龄歧视,以及对未婚未育女性的歧视等。
【案例】
招聘保安
某公司招聘保安,招聘内容如下第一,性别男性;第二,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三,户籍本地户口;第四,身高7米以上。该公司请专家指导招聘启事是否有问题,专家指出该招聘启事各项均涉嫌就业歧视。
专家与该企业总经理交流指出“如果前来应聘是女性,是退伍的武警,人品也很好,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是否可以聘请?”总经理回答“当然可以!”该专家又补充道“这名女子身高不到7米,年龄是40岁,并且是外地户口,但她丈
夫是本地户口,稳定性很强。”总经理说:“没有问题。”
最后专家指出,该企业其实要招聘的员工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工作稳定性要强;第二,能够胜任工作压力;第三,对坏人要有威慑力;第四,体格健壮,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加班、出差。这样的招聘启事既避免了就业歧视,又可以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员工。
因此,企业在招聘时,要尽量避免出现就业歧视问题。这不仅是简单的手法问题,更主要的是反映企业是否规范的问题。在招聘时,多使用对岗位具体能力的描述性语言,除非是确实需要使用硬性指标,如浴室招聘管理员,必须说明性别要求;要招聘驾驶员,必须说明要有驾驶执照。
所以,招聘的第一个风险是法律风险,甚至可以说要想打击竞争对手,很简单的办法就是经常浏览竞对手的招聘广告,看其是否存在违反就业促进法。
另一个容易涉及企业就业歧视的问题是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问题。很多公司在对面试合格员工做体检时,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于是想不予录用,2008年曾实际发生过这样的案例,被告是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判决的结果是企业败诉。
避免欺诈性招聘
很多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喜欢使用夸张性的描述。比如,有的企业在招聘时承诺给员工提供出国进修学习的待遇,但员工工作一年后,企业并没有安排员工出国进修学习的计划。为此,员工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企业赔偿经济损失第一,工龄补偿;第二,福利待遇损失等。因为在企业的招聘简章上,关于出国进修学习的事情讲述地十分清楚,法院会支持员工的诉讼请求。
公司在招聘员工时,还有可能出现欺诈性的口头承诺。比如,企业在面试员工时,有不经常加班和出差的承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最终员工起诉企业,因为员工手中握有面试的谈话录音,结果企业构成欺诈性招聘。
保障求职者的知情权
招聘人数方面
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有告之招聘人数的义务。如果企业的招聘人数不是很确定,可以说明一个区间,如2~20人,或者也可以直接写明计划招聘员工20人,如果在实际招聘中仅招聘了2名员工,企业可以解释是一直没有招到合适的人员,这也是合法的。但是,招聘简章上要对招聘人数有明确的描述。
薪酬福利待遇方面
企业入职管理风险控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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