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问题
作者:李金和
来源:《理论导刊》2010年第05期
摘要:在政府、社会和农民组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格局中,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主体,农民整体性的强弱决定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度。在实践“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需要客观、冷静地分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格局。认清核心主体——农民弱位的事实,培育具有自我发展主体性能力的新型农民。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主体;新型农民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0)05-0073-03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部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村面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战略任务的高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村和谐。可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农民素质的提高,亦即新型农民的培育。在实践“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需要客观、冷静地分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格局,认清核心主体——农民的现状,培育具有自我发展主体性能力的新型农民。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格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还是人口、环境的优化,亦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乡风文明、村容整洁。都不是某个或某类单一主体能够独自完成的事业。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现状。理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机理,充分发挥新型农民的核心主体作用,首先需要清晰地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