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汇总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行为,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按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建设厅《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非煤产业等建设工程项目及其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和附属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等情况的记录。

第三条 根据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煤建监字[2008]03号)职责划分,煤炭工业平朔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监造价部)负责公司范围内和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1

总站授权的其它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不良行为记录应明确记载实施不良行为的责任主体、责任人、时间、地点、不良行为事实等。

第五条 建设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设计文件、合同要求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时未依法报告或申请核验施工许可证(复工报告)的。

4、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审查而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有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未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获批准,擅自施工的。

5、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6、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7、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将工程肢解发包的。 8、未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

1

9、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10、其他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的。

2、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文件进行设计的。

3、勘察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 4、勘察、设计文件在施工图审查批准前,经审查发现质量问题,进行一次以上修改的。

5、勘察、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未获批准的。

6、勘察、设计单位不参加规范规定的基槽验收、地基处理验收等现场工作的。

7、在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定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的。 8、设计单位对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在施工前拒绝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拒绝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的。

9、勘察、设计中采用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未按规定审定的。

10、勘察、设计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 11、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12、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

13、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揽工程的。

1

14、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设计业务的。 15、其他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施工单位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2、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的。 3、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无相应资格的;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的。

5、施工期间,因为施工质量原因被责令停工的。 6、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未经监督站监督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的。

7、因施工质量原因一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8、工程技术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不按照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对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的。 10、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11、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不健全,施工现场脏、乱、差,文明施工不达标,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

12、未按照经施工图纸审查机构批准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13、未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未按规定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1

14、施工中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

15、对质量投诉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16、伪造、涂改资质证书或年检记录的。

17、因施工单位单方面责任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18、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查处的。 19、其他违反国家节能、环保、消防、抗震等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0、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一定损害,或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质量安全整改要求的。

2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揽工程的。 22、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23、其他影响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施工图纸审查机构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按规定的审查期限、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存在错审、漏审的。

2、工作中发现勘察、设计单位存在本细则中不良行为未按规定报送的。

3、超越核准的等级和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活动的。

4、其他影响审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情况应予以记录: 1、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1

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汇总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行为,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按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9pmbu0apf52mdyx423a46cyp27lzc201brt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