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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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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标准

JM(OHS)P5302-2008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本标准起草人:李洪 本标准审查人:李洪 本标准批准人:周强文

2008-12-30发布 2009-01-01实施

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发布

JM(OHS)P5302-2008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1范围

本程序的目的是规范不符合处置方法,对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本程序适用于公司。 2定义

“三定”: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经费、定整改时间和期限。

“四不推”:凡自己能解决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分厂,分厂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集团公司。

“严重不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属于严重不符合:严重违反法律要求或其他要求;不符合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在一个部门或单位中存在太多的一般不符合;同样的不符合出现2次以上,且可能的后果较严重。

“潜在不符合”:有将发展为不符合的趋势或迹象的现象。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

严重不符合的调查处理及纠正措施的确定和组织验收;负责重大预防措施的审批和组织验收。

3.2相关职能部门

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严重不符合的调查处理及纠正措施的确定和组织验收,负责重大预防措施的确定和验收;负责针对一般不符合的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和验证。

3.3相关业务单位

参与严重不符合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已确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潜在不符合的处置或上报。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不符合信息来源

4.1.1职能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 4.1.2各基层单位自检中发现的不符合。

4.1.3员工或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代表反映的不符合。

4.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及外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 4.1.5相关方的合理抱怨。

4.2不符合的处置

4.2.1一般情况下,采取书面形式——JM(OHS)P5301/01-2008《不符合项报告》或JM(OHS)P5301/02-2008《隐患整改通知单》,将不符合通知责任单位(部门)。JM(OHS)P5301/01-2008《不符合项报告》或JM(OHS)P5301/02-2008《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发出部门保存相关记录。

4.2.2如所发生的不符合较轻微,可立即整改,发出部门可口头通知,责任单位(部门)立即整改。

4.3不符合原因分析

对每项不符合,责任单位(部门)都要分析其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不符合的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危险源)的分类参见JM(OHS)P31-2008《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管理程序》附录Ⅰ。

4.4不符合整改

4.4.1针对不符合的直接原因,特别是管理原因,责任单位(部门)于7天内制定出整改措施,填写在JM(OHS)P5301/01-2008《不符合项报告》或JM(OHS)P5301/02-2008《隐患整改通知单》中,报发出部门。

4.4.2发出部门确认不符合原因后,和责任单位(部门)一起对整改措施进行风险评价,避免出现新的不符合,并确认整改措施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风险相适应。

4.4.3责任单位(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完成整改后,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JM(OHS)P5301/01-2008《不符合项报告》或JM(OHS)P5301/02-2008《隐患整改通知单》交回发出部门。

4.4.4一般不符合由责任单位(部门)自行整改,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落实。

4.4.5责任单位(部门)无能力整改的不符合,由责任单位(部门)和不符合发出部门编制整改计划,报管理者代表,由焦煤集团统一协调,组织整改。在不符合整改之前,责任单位(部门)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不符合进行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4.5跟踪和验证

4.5.1不符合发出部门要对不符合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4.5.2在收到责任单位(部门)整改后交回的JM(OHS)P5301/01-2008《不符合项报告》或JM(OHS)P5301/02-2008《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符合发出部门要及时对整改的效果进行验证,确认不符合项关闭,并在JM(OHS)P5301/01-2008《不符合项报告》或JM(OHS)

P5301/02-2008《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

4.6严重不符合的处置

4.6.1 各业务单位发现严重不符合,立即上报给主管职能部门;主管职能部门确认后立即报告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6.2 各职能部门发现严重不符合,直接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6.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对严重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包括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4.6.4 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落实纠正措施。

4.6.5安全监察部等职能部门负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验证,负责整改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6.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批验收报告。 4.7 潜在不符合的处置

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发现潜在不符合,立即进行调查分析、确定原因;业务单位如不能确定是否为潜在不符合,立即上报主管职能部门。在确定原因后,立即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4.8 在任何情况下,在拟议的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实施之前,要进行风险评价,避免引起新的不符合。在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实施之后,也要进行风险评价,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5相关文件

JM(OHS)P54-2008《内部审核程序》 JM(OHS)P5301-2008《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JM(OHS)P51-2008《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JM(OHS)P31-2008《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6相关纪录

编 号 JM(OHS)P5301/01-2008 JM(OHS)P5301/02-2008

名 称 不符合项报告 隐患整改通知单 保存场所 各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 保 存 期 限 1年 1年 7附表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焦煤集团标准JM(OHS)P5302-2008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本标准起草人:李洪本标准审查人:李洪本标准批准人:周强文2008-12-30发布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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