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常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管理规定”
目录Contents
1、前言
2、施工单位进场资格审定资料
3、图纸及技术资料
4、申请装修程序
5、一般条例
附录一 装修须知
附录二 装修工程施工及安全指引
附录三 承诺书
附录四 装修申请表
“装修管理规定”
前言
1、 本规定载列重要资料,只供贵户设计师或承造商作为参考之用,而本规定内所有规则及条款亦在帮助贵户更有效且迅速地对单元装修工程进行规划及组织施工作业。
贵户于详阅本份规定后,请在本规定的承诺书上签署遵章,并连同已填清楚的资料,交回物业公司,以证明贵户承诺遵守本规定所列规则及条款。贵户亦有义务,通知受雇于贵户之设计师及承建商,同样须遵守这些条款及规则。
2、 施工单位进场资格审定资料
1) **市室内装修或建筑安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市室内装修或建筑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 图纸及技术资料
以下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助于贵户及贵户所雇设计师开展工作。 1) 公制1:50或1:100的比例制图。 2) 电力。
住宅楼已安装供电线路连接贵单位的电源控制箱,为贵户提供室内电力供应。 3) 住宅设有电话系统、数字电视系统、安防系统。
① 住宅楼预留电话直线讯号,以方便贵户向电信局申请直线电话。 ② 住宅预留有线电视系统于贵户,以方便贵户直接入网。 申请装修程序
1) 贵户在装修前请向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提供一式两套比例1:50或1:100的设计图,并提供依照下述要求的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如有必要,阁下将被邀请与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进行磋商。
2) 在接到贵户所递交图纸及资料的五个工作日内,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将会书面通知贵户,批准与否或提交修改的要求,如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认为所递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认为贵户的方案需做出修改,贵户必须另行递交有关图纸,并依有关程序重新办理事项申请;如装修项目含墙体或管线拆、改、移位等特殊改造要求时,则需相应延长审批时间。
3) 在未收到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前,贵户不可开始装修工作。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而物业公司有出具之有关书面审批文件,并不代表贵户不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4) 贵户装修工作开始前,必须清楚以下物业公司之要求: ①
装修工程专项保险
“装修管理规定”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工人操作守则 临时水电使用方法 动火作业规定 运输材料
余泥及垃圾清运方法 物业公司与贵户紧急联络方式 装修规定
5) 审批及押金
贵户收到物业公司书面批准后必须交付以下费用: ① 装修押金:每户人民 1000 元整。
单位装修完毕后,经物业公司检查无误,并确认签字一个月后,上述装修押金将全额退还。单元装修押金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支付。
② 建筑垃圾清运费:按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③ 临时出入证押金:每张人民币 20 元,遗失者押金不予退还。 ④ 出入证工本手续费:每张人民币 5 元。 以上费用用于装修工程前开始向物业公司缴纳。 6) 装修押金
① 贵户所缴纳之装修押金用于支付装修过程中,贵户所雇请之施工队,未能于装修工程完成后,清理遗留废物所必须缴付的清理费用或因装修工程而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单元受损之修补费用等,如果押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物业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② 如无上述情况,经物业公司初验及一个月后的复检均合格后,押金予以退还。 4、 一般条例
1) 所有涉及消防、空调安装、给排水及外墙有关部分的施工,必须在物业公司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请贵户将拟请施工单位报与物业公司,以便审查其资质。
2) 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照低用电规程和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并获批准后才能施工。 3) 所有单位入户门不得伸展至公共地方包括走廊。
4) 未经批准,所有外墙不许安装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并获批准后才能施工。
5) 不可阻挡消防通道安全门,紧急出入口灯箱,消防栓。
6) 贵户在未获得分公司的书面特别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地板,拆改该构墙,以及与相邻单位共用之隔墙。任何程序:包括凿刻、钻洞等均不许危及地板、天面及梁、
“装修管理规定”
柱等结构。如果发现有任何违例,贵户有责任自行支付修复损坏部分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人员将要求立即停止该户的一切装修工作,直至对所有损失作出全面的评估为止。
7) 任何物业公司之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技术参数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之设计、材料、规格、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起任何后果,概由贵户负责。
8) 如有必要物业公司始终有权要求贵户对已审批及已完成的工程做出改动。
9) 贵户装修方案一经付诸实行,不论其全部或部分,皆视作贵户同意接受本装修规定所订立之条款
10) 贵户必须于施工前或施工期间,在单元门张贴有物业公司发出的批准《施工许可证》,以便物业管理人员检查。
11) 装修期间,单位入户大门必须关闭。
12) 贵户所雇施工人员,应与物业公司紧密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严禁在小区范围内发生打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