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诚实信用; 2、信誉高、价格合理、监理规划先进可行; 3、禁止不正当的竞争,严禁串标及故意哄抬报价;
4、本次评标定标工作,在纪检、检察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本工程评定标委员负责实施。 二、评标程序:
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含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技术标、商务标并分别装入标袋中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比较、评分,得分最高者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分标准: (一)、技术标:50分
1、监理规划或大纲:20~30分,设5个分项
①投标综合说明 1分~2分 ②监理工作范围: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 2分~3分 ③监理工作目标及依据:(要求质量、进度、造价三方面监理目标明确,依据要求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3分~5分
④监理工作工作程序及制度:(程序: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等,制度:完善、具体) 3分~5分
⑤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要求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在从质量、进度、造价三方面制定得力的控制措施 11分~15分
以上分差不得超过10分,制项为0分。投标人的监划或大纲的最终得分低于20分时该技术标不合格,该投标人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项目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计划即人员组成:8分,设2个分项
①总监人选:4分
总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本分为2分,有相似工程总监经历(≥有压管径≥DN100mm),在基本分基础上加2分;(DN100mm>有压管径或有压管径>ND500mm),在基本分基础上加1分,(无有压管道监理业绩者在基本分基础上不加分,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投标人不得作为总监人选,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②专业配套及上岗证件:4分
按工程涉及的土建、给排水、专业划分,凡涉及本工程专业每缺一个专业扣1分,有1个专业无配套人员,该投标人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所有专业监理人员具备(总监除外)均持有监理上岗证,得基本分2分,持国家级及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加0.5分。
3、监理业绩:5分
招标人可对项目总监所监理工程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业绩(类似的)进行考核。原则上鲁班奖工程每项打2分,长安杯工程每项打1分,省级文明工地每项加1分,市级文明工地每项加0.5分,但总分值应限制在5分(含5分)。业绩考核工程一次有效,不得重
复使用。
4、检测设备:3分
有固定检测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满足酌情加1~2分,无检测设备者不得分。 (二)、商务标:(50分)
1、此商务标设有标底。标底起控制投标报价上限的作用,高于标底不得成为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
2、技术标合格的商务标报价计算办法为:
以技术标合格和在有效控制范围内的各商务标报价中最低的报价作为标准值得50分。 三、评选中标候选人:
汇总评分结果,将投标人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写出评标报告,排序为第1、2、3名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经公示三日后,若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五、相关事项:
1、评标过程中各项计算数据的小数点均精确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时停止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行评标。
3、带上总监证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