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安装应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离应做防腐处理。
⑷绝缘导管敷设应满足:
①当在砌体上剔槽敷设。应采用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其厚度大于15mm(导管与墙壁间隙应用C20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
②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③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于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导管,采用中型以上导管。
⑸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满足:
①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在动力工程中长度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长度不大于1.2m;
②可挠金属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做接地的接续导体; ③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采用专用接头。
⑹线槽敷设,导管和线槽:线槽安装应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母应在线槽外侧,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上应设补偿装置;
⑺室外埋地导管的埋深不小于0.7m。壁厚小于2mm钢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高出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
⑻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应高出其基础面50~80mm; ⑼金属导管内外壁防腐处理:当埋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其内壁做防腐处理,外壁可不做;其它位置导管应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
⑽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⑾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在终端弯头中点或距箱、柜边缘为150~500mm范围内应设卡;且导管在直线段设管卡的最大距离应符合GB50303表14.2.6要求;
⑿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电缆弯曲半径参看GB50303表12.2.1-1)。
10.对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检查,应满足下列要求规定:
⑴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防止产生涡流效
应);
⑵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⑶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⑷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
须穿于钢管内;
⑸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
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⑹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电线颜色应选择一致,即:PE
线黄绿相间色,零线淡兰色;相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⑺线槽敷线应满足: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
编号,分段绑扎,间距不大于2m;同一回路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在同一线槽内;在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分开,或采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11.对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检查,其要求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⑵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积:芯
线截面积≤120㎜2电缆,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16㎜2;而芯线≥150㎜2电缆,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2;
⑶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情况应保持一致; ⑷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⑸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要求为:
①截面在10㎜2及以下单股铜芯线(或铝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端子连接;
②截面在2.5㎜2及以下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端子连接;
③截面大于2.5㎜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线连接前需拧紧搪锡;
④每个设备和器具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
⑤电线、电缆芯线连接金具,规格应与芯线规格适配,且不能用开口端
子。
12.普通灯具安装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规定:
⑴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
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⑵软线吊灯大于0.5kg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
受力;
⑶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能使用木楔;
⑷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
和防明火;
⑸灯具安装位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特殊场所(危险较大、潮湿)灯具
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应使用安全电压,或有专用保护措施;(一般增加PE线;灯具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上述灯具高度在普通场所小于2.4m时也是如此);
⑹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的应采用瓷质灯
头;
⑺连接灯具软线应盘扣、搪锡压线,使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
中间端子上;
⑻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能安装灯具; ⑼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罩碎裂后向下溅落措施; ⑽嵌入式带有线圈装置灯具(在吊顶内)应有隔热及通风措施; ⑾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有防水措施; ⑿投光灯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13.对专用灯具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各相关规定要求: ⑴36V及以下行灯变压器和行灯安装:
①行灯电压不大于36V,特殊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地面上以及工作地点狭
窄、行动不便场所,行灯电压不大于12V;
②行灯变压器为双圈变压器,外壳、铁芯低压侧,任一端或中性点接地可靠;两侧有熔断器保护,熔丝电流不大于一次、二次额定电流;
③行灯灯体及手柄绝缘良好,灯头无开关,灯外部有金属防护网,挂钩固定在行灯绝缘手柄上。
⑵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安装:
①其等电位联结可靠,且有标识,电源专用漏保装置全部检测合格; ②自电源引入灯具的导管,必须用绝缘导管,严禁采用金属或护套导管。
⑶应急照明灯具安装:
①应急灯电源:应为双电源或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蓄电池柜供电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②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疏散照明≤15S;备用
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③安全出口标志灯安装高度不低于2m,且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即疏散方向);
④疏散标志灯安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转角处1m以下的墙面上。其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⑤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时,靠近可燃物应采用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⑥白炽灯、卤钨灯等光源,不能直接安在可燃装饰材料或可燃物件上; ⑦应急照明回路应符合设计要求。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⑧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线,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保护层为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铜芯线绝缘导线; ⑨安全出口灯、疏散指示灯,装有玻璃或非燃烧材料保护罩,面板亮度均匀度为1:10(最低:最高);
⑩安全照明采用卤钨灯或瞬间点燃萤光灯;疏散照明用荧光灯或白炽灯。
⑷防爆灯具安装:
①灯具防爆标志,外壳防护等级和温度组别与爆炸危险环境相适配,且防火标志清晰;
②设计无要求时,灯具造型符合GB50303表20.1.5规定;
③灯具安装位置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④灯具及开关安装牢固,灯具吊管及开关与接线盒螺纹啮合扣数不小于5扣,螺纹加工光滑、完整、无锈蚀,并在其上涂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绣酯; ⑤开关安装位置便于操作,安装高度1.3m,或遵设计要求。
14.建筑物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灯、标志灯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有关指标规定要求:
⑴建筑物彩灯安装(建筑物顶部或垂直悬挂): ①采用有防雨性能专用灯具,灯罩要拧紧;
②配管明敷设有防雨功能。采用丝扣连接,金属导管及彩灯构架、钢索应有接地;
③垂直彩灯悬挂挑臂采用不小于10#槽钢,端部吊挂钢索用的吊钩,螺栓
直径不小于10mm,安装牢固;
④悬挂钢丝绳直径不小于4.5mm,底把圆钢直径不小于16mm,地锚采用架空外线用拉线盘,埋深大于1.5m;
⑤垂直彩灯采用防水吊线灯头,下端距地高于3m。 ⑵霓虹灯安装:
①灯管采用专用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 ②灯管固定后与建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20mm;
③专用变压器为双圈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大于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应有防雨措施;
④专用变压器二次线和灯管间连线,采用额定电压大于15KV高压绝缘线,二次线与建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20mm;
⑤专用变压器明装时,高度不小于3m,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不装在吊平顶内;
⑥橱窗内装有该灯时,橱窗门与变压器一次侧开关有联锁装置,保证安全;
⑦霓虹灯变压器二次侧电线采用玻璃制品绝缘支持物固定,支持点距离水平段不大于0.5m;垂直段不大于0.75m。
⑶建筑物景观灯安装:
①每套灯具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MΩ;
②在人行道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时,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③金属构架和灯具及所用金属管应接地可靠,且有标识。
⑷航空障碍灯安装:
①灯具装设在建筑物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改动。在烟囱顶装设时,安在低于烟囱口1.5~3m部位,呈正三角型水平排列;
②灯具造型由安装高度决定:60m以下装设,采用低光强,为红色光;150m以上装设,采用高光强,为白色光。低光强灯有效光强大于1600cd;高光强灯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
③灯具电源按本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供电; ④灯具应有更换光源措施;
⑤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动作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