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规范提货券之印制、保管及贩卖作业流程。
二、适用范围∶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所属各卖场。
三、内容∶
3.1 提货券之印制∶
3.1.1 提货券由总公司,财务处负责印制保管。
3.1.2 提货券之面额分为定额〈面额50元与100元〉及不定额二种。 3.2 提货券之申请∶
3.2.1 卖场库存提货券由会计课长负责保管,库存额度5万(得视情况追加), 会计课长应每周盘点提货券数量,当库存少於3万时,应填写「提货券领 用单」传真至总公司财务处,财务处根据领用单内容印制提货券并用印。 3.2.2 会计课长填写「提货券领用单」时,请注明使用类别。
3.2.3 财务处送交提货券时,填写「提货券递送单」乙份,经由会计课长签收後 缴回归档,以为凭证。 3.3 提货券之出售∶
3.3.1 提货券之出售由会计课负责办理。出售时由客服经理或店总经理核准,并 在“提货券出售日结记录表”上签字核准。 3.3.2 提货券出售金额每次最少为人民币1000元(含),且不接受个人零星购买。 3.3.3 卖场出售大批提货券时,可填写「提货券领用单」由会计课直接向财务处 申请。小额出售时由会计课库存提货券给付。
3.3.4 提货券应按序号出售,会计课长於出售时应在「提货券出售记录表」上详 实登载。
: 3.3.5 出售提货券时一律开立普通发票。
3.3.6 提货券出售时,会计课长应注意交易之安全,严格遵守银货两讫原则,以 避免公司不必要之损失。大宗采购提货券可享有折扣。折扣标准请参照附件。 3.4 结帐:
3.4.1 收银员结帐收取提货券,需用扫描器记录提货券条码,付款方式需按“提 货券”键。
四、卖场会计课长应於每周一前,将上周「提货券出售日结记录表」传真财务处核帐。
五、使用表单∶提货券领用单,提货券递送单,提货券出售日结记录表。
六、本程序经总经理核准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