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一、考核项目
1、专业项目:视唱、声乐、钢琴、舞蹈、手工制作、简笔画、玩教具制作。
2、其它项目:说课、朗读与演讲(讲故事)、课件制作、实践活动(含演出或表演实践、作品展、社会实践等内容)。
二、考核标准 (一)视唱考核办法 1.具体操作方法:
①测试采用“一对一”的形式进行;
②每人在规定的试卷中抽取,唱一条简谱视唱和一条五线谱视唱;
③抽到试卷后,准备两分钟时间,前一考生唱完之后,下一同学立即视唱,依次进行;
④单音、节奏、音乐短句的模唱;
⑤要求节奏准确,富有表情,根据学生视唱的连贯程度进行测评。 2.评分标准 ①优秀80—90分; ②良好70—79分; ③及格60—69分; ④不及格59分以下; (二)声乐考核办法
!-
1.考核标准
①要求学生有正确的歌唱姿势,积极的歌唱心理状态。 ②以自然声区为基础,力求做到喉头稳定,发声自如。 ③要求学生用普通话歌唱,基本做到咬字吐字准确、清楚。 ④严格按照作品要求进行演唱,音准、节奏要准确。
⑤在演唱本年级的作品时,要注意理解、分析歌曲,表现歌曲。 2.评分标准
①优(85分以上)表情自然大方,速度均匀,力度准确,音准、节奏准确,歌唱姿势基本正确,基本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音色圆润、饱满、丰富自然,吐字、咬字正确。歌曲演唱完整,流畅优美,歌曲风格把握得好。
②良(75—85)表情自然大方,速度均匀,力度准确,音准、节奏准确,歌唱姿势基本正确,初步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音色圆润、吐字、咬字正确。歌曲演唱完整,流畅,歌曲风格把握得较好。
③合格(60—75)表情自然大方,速度均匀,力度适中,音准、节奏基本准确,歌唱姿势基本正确,初步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吐字、咬字基本正确。歌曲演唱较完整,流畅,基本把握歌曲风格。
④不合格(60分以下)表情不自然,速度不均匀,音准、节奏不准确,歌唱姿势不正确。发声方法,吐字、咬字不正确。歌曲演唱不完整,流畅。
(三)钢琴(手风琴)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
!-
①准确
②演奏状态规范合理 ③演奏方法正确 ④乐谱演奏准确无误 ⑤流畅
a弹奏状态自如流畅 b织体表现清晰自然 c完整
d在乐曲演奏过程中,没有间断、遗漏等错误 e把握乐曲结构完整圆满 f生动
g对于乐谱中的音乐表情记号,有理解性的自如表现 h能够贴切地把握乐曲风格 i音乐生动感人,表演优美自然 2.考试内容
根据教学大纲内容所要求,在必修内容中,每位学生自选考试内容,内容包括:
①a基本练习一条:二十四大小调中的音阶; b二十四调中琶音及三和弦音阶。 ②a要求学生必弹,练习曲一条;
b学生根据自己弹奏的程度,任选其中的一首乐曲; c试奏一首曲子(简单的2/4、3/4、4/4儿童歌曲)。
!-
3.考核时间
以上四项考证内容,每个学生3—5分钟。 4.评分标准
①优秀(四项全进行)80—90分; ②良好(进行前三项)70—79分; ③及格(四项中进行其中二项)60—69分; ④不及格(只完成一项)59分以下;
⑤对于基本功扎实,演奏条件好,方法正确、技术较高,表现规范细腻,乐感好,艺术表现生动的优秀学生,方可打出91分以上的成绩。
(四)舞蹈技能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
针对舞蹈教育的特殊性,舞蹈的考核标准分别从学生的身体柔韧性(2分)、对音乐内容、节奏的掌握能力和对舞蹈的表现能力(4分)、模仿能力(2分)以及即兴发挥的能力(2分)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①基本功技巧展示(横叉、竖叉、腰等自选); ②自备舞蹈组合一段; ③模仿一段舞蹈组合;
④根据提示舞蹈风格即兴舞蹈一段(儿童舞、古典、汉族、少数民族等)。
3.考核时间
!-
四人一组,一组十分钟。 (五)手工制作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
①基本要求:熟练掌握某种手工制作技能(编结、钩织、剪纸、缝纫、折纸、布贴画等),能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出一件或平面、或立体的完整、美观的教具、饰物或玩偶。
②评分要求:按照基本要求,并参照手工作品制作的难易、做工是否精致,色彩搭配是否和谐,有否创意等方面评分。
2.考核内容
可以在中国结、剪纸、折纸、编织、缝纫、布贴画、树叶贴画等项目中任选 ;可以是平面造型,也可以是立体造型;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手工制作技能。
3.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动手制作;考核时间:2小时 4.材料
自备制作所需的工具、材料 (六)简笔画考核办法 1.考核标准
比例准确,线条流畅,特征明确,动态生动,内容表达明确。 2.考核内容
(1)常规事物默写:①日常生活用品5个。②交通工具4个。③动物4个。④人物4个。⑤风景1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