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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信用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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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际结算

【教学目标】了解信用证的含义、特点及分类;掌握信用证的使用流程及主要内容;掌握信用证审核的重点;掌握信用证修改的原则及改证中的注意事项。

【计划学时】12学时 【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审核及修改

教学难点:受益人对信用证的审核重点及改证的原则 【教学方法】案例导课,分析引出内容,强调单证在外贸的重要性,课堂精讲。布置作业一次,并批改。

【教学手段与教具】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和其他相关教材,单据模板。

【教学内容】

第三讲 信用证概述(2课时) 第四讲 信用证审核(2课时) 第五讲 信用证的修改(2课时)

布置作业:本章节的作业形式:纸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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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安 欧 亚 学 院

教 案

课程名称 适用专业 章节名称 外贸单证实务 国际贸易专科 学时总数 课 次 64 1 任课教师 审批人 审批时间 第三讲 信用证概述 教学目的:理解信用证的基本含义及其特点,信用证内容;掌握

信用证使用的主要程序。

教学重点:信用证的使用流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教学过程设计:

课前提问(5分钟)

一、 信用证的定义与特点 (10分钟) 二、 信用证的当事人及收付程序(20分钟) 三、 信用证的主要内容(45分钟) 四、 信用证的种类(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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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用证的定义与特点 (一)定义(提问)

1、通常,信用证(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因而又称跟单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引用UCP600对于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credit----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也就是说,信用证都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了。 (二)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两个凭证”就是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1、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右\\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开证申请书是依据买卖合同的内容提出的,因此,信用证与合同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为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基于信用证与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信用证条款的改变并不代表合同条款有类似的修改.

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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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重要收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想开证行付款赎单.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严格符合原则 单证一致 单单一致

二、 信用证的当事人及收付程序 (一)当事人

在国际贸易中,一笔银行信用证结算要经过申请开立信用证、通知信用证、受益人交单、指定银行垫款、开证行偿付、开证申请人赎单等多环节业务流程。

信用证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行(lssuing Bank)和受益人(Beneficiary)。

但是除了这两个基本当事人以外,为了信用证业务得以顺利展开,还牵涉到其他当事人,包括:通知行(Advising Bank)、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付款行(Paying Bank)、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和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进口商(Importer)或买方(Buyer)。有时也称开证人(Opener)。

申请人与开证银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称开证申请书。申请人应支付所有的银行费用,并承担银行为他提供服务时所承担的风险。

2、开证行(Issuing Bank)

接受开证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即是开证行。开证行也被称作开证人(Issuer)。

开证行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用证下的义务负责的。开证行依信用证所承担的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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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责任,不受开证行与申请人或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纠纷的约束。

开证行在验单付款之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追索。 3、受益人(Beneficiary)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受益人是出口商(Exporter)或卖方(Seller)。

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之间存在一份贸易合同,而与开证行之间存在一份信用证。受益人有权依照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提交汇票及/或单据要求取得信用证的款项。受益人交单后,如遇开证行倒闭,信用证无法兑现,则受益人有权向进口商提出付款要求,进口商仍应负责付款。

4、通知行(Advising Bank)

出口地通知行的责任是及时通知或转递信用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及时澄清疑点。如通知行不能确定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应告知从其收到指示的银行和受益人。

通知行对信用证内容不承担责任。 5、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保兑行是应开证行的要求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行一旦对该信用证加具了保兑,就对信用证负独立的确定的付款责任。保兑行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因为它是为开证行加保兑的。

保兑行付款后无权向受益人或其它前手追索票款。 6、付款行(Paying Bank)

付款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这银行就是付款行。

付款行一旦付款,即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而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7、承兑行(Accepting Bank)

远期信用证如要求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的,会指定一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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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信用证概述

第三章国际结算【教学目标】了解信用证的含义、特点及分类;掌握信用证的使用流程及主要内容;掌握信用证审核的重点;掌握信用证修改的原则及改证中的注意事项。【计划学时】12学时【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审核及修改教学难点:受益人对信用证的审核重点及改证的原则【教学方法】案例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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