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1、民法通则中的规定 2、合同法中的规定 (三)无效民事行为的效力 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含义 (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民法通则中的规定 2、合同法中的规定 (三)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含义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1、无权处分 2、无权代理 3、限制行为能力人之受限行为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状态的解除
第七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一、法律行为解释的含义 二、法律行为解释的必要性、目的和对象三、法律行为解释的学说 四、法律行为解释的规则 五、法律行为解释的方法
第九章 民事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表意行为,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所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特征 1、以被代理人名义 2、内容为表意行为 3、在一定权限范围为行为 4、法律后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 (三)代理法律关系 1、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关系 2、代理人与第三人之关系 3、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关系
(四)代理与类似制度的区别 1、代理与代表 2、代理与使者 3、代理与行纪 4、代理与居间 二、代理制度的沿革和价值立法理由(一)代理制度的沿革 (二)代理制度的价值 1、 私法自治之扩张 2、 私法自治之补充 三、代理行为 (一) 代理行为的性质 1、 本人行为说 2、 共同行为说 3、 代理人行为说 4、 统一效果说 (二) 代理行为的范围 (三) 代理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
第二节 代理种类 一、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意定代理二、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 三、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四、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五、本代理与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与性质 (一)概念 (二)性质 二、代理权的发生 (一)依法律规定当然发生:法定代理
(二)依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指定发生:指定代理(三)依本人授权发生:委托代理1、授权行为的含义 2、授权行为性质 3、授权行为与基础法律关系的关系4、授权行为的形式和内容 三、代理权的行使 (一)合理妥善行使代理权 (二)行使代理权的限制 1、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 2、与第三方窜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3、利用代理关系从事违法活动
四、代理权的消灭 (一)法定代理权及指定代理权的消灭 (二)意定代理权的消灭
第四节 复代理 一、复代理的概念与性质 (一)复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将代理事项的一部分或全部转托他人实施,他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进行表意行为,被代理人直接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代理制度。 (二)复代理的性质 1、复代理基于委托而发生 2、复代理非代理权之让与
3、复代理人为本人之代理人,而非代理人之代理人 4、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 二、复任权
(一)法定代理人及指定代理人的复任权 (二)意定代理人的复任权 三、复代理的效力 (一)复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二)复代理人与相对人的关系 (三)复代理人与本人的关系 (四)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五)本人与相对人的关系
第五节 无权代理 一、概述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
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向第三人为表意行为的代理。 (二)无权代理的特征 1、有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欠缺代理权 (三)无权代理的种类 二、狭义的无权代理 (一)概念
行为人无代理权以本人名义实施表意行为,且不具备表见代理特殊关系的无权代理。
(二)效力 1、在本人与相对人间的效力 2、在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效力 3、在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效力。 三、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概念 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存在足以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使之产生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观 3、该外观足以使相对人产生信赖
4、相对人基于此信赖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三)表见代理的发生 (四)表见代理的类型 1、授权表示型 2、权限超越型 3、权限延续型 (五)表见代理的效力
第十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第一节 概述 一、 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的种类 1、 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 2、 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 3、 一般时效于短期或长期时效 二、 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1、 普通诉讼时效 2、 特别诉讼时效 3、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三、 除斥期间 (一)除斥期间的概念 (二)除斥期间与时效的区别 1、 设立的目的不同 2、 构成要件不同 3、 适用内容不同 4、 法律后果和适用范围不同 5、 起算点不同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客体和效力 一 、 诉讼时效的客体 (一)诉讼时效客体的概念和范围 (二)请求权以外的权力不得使用诉讼时效二、 诉讼时效的效力 (一) 诉讼时效的效力的立法例
1、实体权消灭说 2、诉权消灭说 3、抗辩权发生说 (二)我国诉讼时效的效力1、权利人丧失胜诉权2、权利人起诉权不消灭
3、 权利人是实体权力不消灭
(三)诉讼时效援用和效力所及范围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起算一、 诉讼时效的起算
二 、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一)诉讼时效的中止1、概念 2、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1)不可抗力 (2)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力的其它障碍3、 诉讼时效中止的发生时间和效力(二)诉讼时效的中断1、概念 2、法定事由 (1)请求 (2)承认 (3)起诉 (4)申请调解或仲裁
3、诉讼时效中断的发生时间和效力4、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1)发生的事由不同(2)发生的时间不同(3)发生的效力不同(三)诉讼时效的延长
第四节 期限 一、 期限的概念和意义(一)期限的概念 (二)期限的种类 1、 法定期限 2 、指定期限 3、 约定期限 (三)期限的意义 二、 期限的计算 (一)期限的计算方法1、 期限的确定 2 、期限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