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同大镇蕴宝家庭农场
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绿色食品基地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质控小组及保障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检测、售后等工作。
2、建立农产品基地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各部门间组织、协调、管理、指导等工作。
3、基地设置质量认证品牌标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基地面积、建设单位、种植品种、执行标准、证书编号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4、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按“统一技术、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管理、统一销售”要求组织生产。
5、基地建立生产管理档案,专人负责农业投入品采购、领用、使用记录,详细做好种子、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田间管理记录。
6、加强基地环境监测与保护,严禁在基地内直接堆放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杜绝工业“三废”和城市、医院粪便及其他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行为。
7、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以相互追查的原则,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登记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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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绿色食品NY/T 393农药使用准则和N/T 394肥料使用准则,基地在醒目位置公布禁限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目录及相关信息。
2、基地物资保障小组,要建立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基地准入制度,需提供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优良品种并提供化肥及农药,并为质量负责。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质量控制小组对基地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进行督查检查和抽查,每年必须至少2次,保证基地使用农药、化肥、商品有机肥等投入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4、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地单元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生产人员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杜绝使用各类禁用农药和化肥。
5、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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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制定本制度。
1、农产品生产记录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日期等。所记录的内容必须能够反映整个生产过程,形成完整的质量追溯链条。
2、农产品生产主体应如实记录生产过程,不得漏记、补记和伪造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准确、及时、清晰、完整。
3、农产品生产记录要具体到基本生产单元,由操作人记录并签名。
4、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整理和保管。生产记录档案及配套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保管。农产品生产记录文本要统一编号,落实到具体记录入。
5、各基本生产单元生产记录人员在每个生产周期结束后,要及时将生产记录上交,由档案管理人员整理归档。
6、生产记录应由档案管理人员按批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后归档,并妥善保管。生产记录档案应按类别、产品、批号等建立目录、分类保管,以便查找。
7、农产品生产记录应保存三年,凡超过保存期限的生产记录,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销毁。
8、自觉接受省、市、县业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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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1、建立基地缓冲带保护区,生产区域与周边常规生产隔离。
2、基地单元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注明基地名称和注意事项。
3、基地内的生活垃圾及污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有机肥为商品有机肥或经过高温发酵腐熟处理的畜禽粪便等。
4、建立检验检测体系,依托安徽合肥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进行检验检测。
5、加强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
6、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立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排水系统;加强基地道路建设,改善交通运输条件。
7、基地环境要符合NY/T 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
8、定期整顿基地生活、生产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地
环境污染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县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
9、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对基地生产用水、土壤等环境进行检测,维护产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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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
1、质量管理员制定年度监测方案,自行检测或委托庐江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农药残留,确保基地内每批上市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全覆盖。
2、严格按照NY/T 762-2004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实施农产品抽样,妥善封存样品并备样,按照规定填写、留存抽样单。
3、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监督检测,建立监测记录并附具检测单据,留档保存。
4、根据监测情况,强化监管措施。农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立即开展复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向省、市级检测部门申请定量检测。如产品确定农残超标,通知基地负责人,要求同批次农产品暂停上市或立即下架销毁,直到产品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5、基地质量管理员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监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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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基地技术培训制度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质量意识、知识及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发挥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对员工开展技术、质量管理培训。
1、培训地点:主要在基地现场培训并指导;到外地种植基地考察学习;参加省内外各种农产品技术培训班。
2、定期培训:充分利用冬闲季节,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在农产品不同生产阶段,关键生产环节,举行培训2-3次,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
3、培训对象:聘请省内外技术专家,培训基地责任人、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计划每年培训达100人(次);同时安排技术负责人随时随地开展指导。
4、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绿色食品标准技术规程,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包装技术,贮藏技术及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收获记录,仓储记录,销售售记录等内容;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应法律法规,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企业。
5、培训要求:培训期间基地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和公司员工必须准时参加,认真听讲,掌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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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职责
1、宣传贯彻绿色食品标准。
2、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和管理要求,协调、制度、检查和监督企业内部绿色食品原料采购、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产品检验、包装印制、防伪标签、广告宣传等工作。
3、配合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开展绿色食品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企业绿色食品相关数据及线下的汇总、统计、编制、及与各级绿色食品
工作机构的沟通工作。
5、承担本企业绿色食品证书和《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产品增报、年检和续展工作。
6、开展对企业内部员工有关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