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无名合同 B.无偿合同 C.要式合同 D.诺成合同
23. 甲在朋友圈里披露了乙为私生子的事实。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 】 A. 名誉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姓名权
24.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身权的是 【 】 A. 受教育权 B.劳动权 C.肖像权 D.租赁权
25. 某对夫妻育有一子。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属没有约定,一方的工资收入应为 【 】 A. 夫妻按份共有 B.夫妻共同共有
C.夫或妻个人所有 D.家庭共有
26. 下列选项中,属于姻亲关系的是 【 】 A. 婆媳关系 B.养兄妹关系 C.堂兄弟关系 D.同父异母的姐妹关系
27. 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的是 【 】 A. 钻戒 B.债券 C.存款 D.荣誉权
28.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属于 【 】 A. 遗赠 B. 代位继承 C. 转继承 D. 遗嘱继承
29.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受遗赠人的是死者的 【 】
A.哥哥 B.父母 C.朋友 D.配偶
30. 甲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几年后,甲因患病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死后,其先前所立遗嘱 【 】 A. 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31. 下列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是 【 】 A. 重婚 B.赌博 C.吸毒 D.沉迷游戏
32. 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是 【 】 A. 核泄漏致人损害 B.伪造遗嘱致人损害 C.企业排污致人损害 D.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33.甲饲养的狗在逃逸期间无故将乙咬伤。乙的损害应由【 】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乙自担
C.甲和乙合理分担 D.国家承担
34.甲私下将已达报废标准的小型私家车卖给乙,乙违章驾驶该汽车将丙撞伤。丙的损害应【 】
A.甲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B.乙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C.甲和乙承担按份责任 D.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35. 甲小学学生乙上课时,头顶上的灯突然掉落,乙的头被砸伤。乙的伤害应由【 】 A. 甲承担全部责任 B.乙及其父母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平均分担
D.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80分)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答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37.简答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8.简答遗嘱的形式。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论述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甲向乙借款,以自己的汽车设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汽车发 生故障,甲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汽车修好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 将汽车扣留。
问:(1)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
(2)修理厂扣留汽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41.甲聘请乙作为某案件的代理律师,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乙受委托后开展相关调查,花去 费用2000元。临近开庭,甲突然通知乙解除合同,遭乙拒绝。 问:(1)甲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为什么?
(2)乙是否有权要求甲偿还2000元费用?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选择题 1.【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调整对象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辩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中的身翻关系;合同关系属于财产关系。 2.【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延缓条件合同的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附延缓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把某种将来在客观上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指明为条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合同效力发生的原因。附的条件,最终目的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使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触发生效力。 3.【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营利法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艘 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4.【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有限合伙设立主体要件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通合伙人。 5.【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形成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形成权,指以权利主体的单方意思考表示,即可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抵销权等。 7.【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知识点。
【应试指导】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事实。这种事实的出现与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例如,人的出生、死亡,不可 抗力,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 8.【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的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财产利益的权利,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人身权是指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9.【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代理的类型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依据代理权发生的根据不同,代理可以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为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授权代理。 10.【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行为的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要求对方给予报酬为标准,可将其分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无偿行为,指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不需向对方支付任何对价的法律行为,如赠与、借用等。 11.【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有限合伙出资要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 以劳务出资,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4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2.【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可分物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可分物是指可以分割且不因分割而损害其效益或改变其性质的物,如油、米等。 13.【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物权的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称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 14.【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占有的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有权占有是指具有法律根据或原因的占有。承租人、保管人、质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都属于有权占有。 15.【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孳息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如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等;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盔 如存款得到的利息等。 16.【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质押标的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因此,质押以动产及权利为标的。 17.【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无因管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的和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物的行为。无因管理成立,即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18.【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的消灭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19.【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要约的生效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来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0.【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一般保证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前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的根本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1.【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的保全措施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