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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产业政策解读
作者:涂鸣华
来源:《声屏世界》2014年第04期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在上海浦东挂牌,正式开始运作。从媒体透露上海将要成立自由贸易区以来,各方面对该园区的运作体制和治理方法有很多的猜测。在涉及到文化产业政策上,香港《南华早报》曾经报导在自由贸易区内一些知名海外网站如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将被解禁,形成信息流通的特区,外资将竞争中国互联网服务牌照。①但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简称总方案)打破一些人的一厢情愿,在文化服务领域上,只开放了两项。②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列入了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不符的准入措施,涉及到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有不少禁止和限制条款,如禁止投资新闻机构、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限制投资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等等。开放的项目不多,而禁止和限制的条款依然不少,这让不少观察人士产生了疑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第24条,提出要“放宽投资准入”,因此,很多人对自贸区改革的力度表示了不满。如何来理解现有的自贸区文化产业政策? 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negative list)有学者指出相当于是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完整的理解应当是不能给予国民待遇的投资清单,而“黑名单”则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负面清单是不能给予本国国民待遇的限制,而黑名单则是基于法律的禁止。对这两者的定义应当有清晰的界定,以免公众误解。
以往我国外资管理一向采取正面清单的模式,即以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形式,鼓励外资投向政府扶持的产业。而在2013年8月16日,国务院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在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若干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里,提出“为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③从负转正这是政府治理思路的重大改变,中央在《决定》里,将负面清单作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的重要措施,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正如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所说“过去的目录只告诉你哪些可以做,而负面清单告诉你没规定的都可以做,这是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④ 现行的制度是对外商投资采取审批和备案的管理制度,不可避免地带来政府管理审批的项目太多,从而导致效率低下,并会留下大量腐败和寻租的空间。此外,政府不断发布的投资目录客观上也会导致企业不断追逐政府的政策红包,不利于发挥市场在经济中的基础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