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发展概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向十分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国家制定了多种法律,从不同角度保障人人受教育的权利,其中特别强调少数民族、儿童、妇女和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经过50年的努力,中国的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九年义务教育正在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全国已有91%人口的地区普及了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形式多样的成人教育和民族教育也得到很大发展;初步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体系。国际教育交流和合作也得到广泛开展。
中国1986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法,2006年对该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中国义务教育事业在很多方面取得新进展,已进入
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阶段。
一、中国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行政体制
中国实行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在现阶段,基础教育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
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办学的体制;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行在政府统筹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
中国教育部是管理中国教育事业的最高行政机构,负责贯彻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统筹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协调全国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统一部署和指导教育体制的改革。
1978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10多项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在职权范围内发布了200多项教育行政规章,有利地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
在教育经费方面,实行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目前,属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所需经费在中央财政拨款中安排解决;属地方管理的学校,所需经费从地方财政中安排解决;农村乡、村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学校,所需经费主要由主办单位安排解决,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社会团体和贤达人士举办的学校,所需经费由主办者自行筹措(包括向学生收费,
向社会募捐等)。除上述经费来源外,国家提倡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增加一些经费收入,以改善办学条件。
自1978年以来,教育经费逐年增加。1998年全国教育投入2949.0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032.45亿元,1565.59亿元属于严格的国家预算拨款。 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2004年1月6日) 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大发展
二、中国的教育体系
中国教育体系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