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XX县科经局:
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56号),现就我省组织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从提升产品服务供给、加快模式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详见附件1)。
(三)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市(合肥)重点组织申报。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享受有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参加世界智能大会、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信息消费城市行等活动进行宣传,加大示范项目推广力度。 三、报送方式
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上报,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将《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见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推荐意见函报送我厅。 联系人:XXX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李云颀,电话:********(兼传真),邮箱:(******),地址:XX市屯溪路306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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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2.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3.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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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附件1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切实做好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信息消费重点领域,面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着眼消费、着力供给、着重创新,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的遴选和推广,推动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培育可复制、推广的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挖掘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示范内容
(一)生活类信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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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鼓励利用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数字创意内容与服务多元化、品质化。支持数字影音、网络娱乐、健康生活、疫情防护、复产复工等数字内容和服务的开发与创作。研发数字展馆、VR旅游、AR购物等创意内容,支持融合型、分享型和沉浸型数字内容与服务。
2. 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鼓励商贸、餐饮、药业等生活服务类业态加快数字化改造,利用小程序、移动APP或依托综合电商平台建立采购、销售及预约渠道。支持将平台服务资源和能力与线下实体对接的新零售模式。鼓励面向社区、乡村等场景的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新型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发展。推广“无接触配送”,提升消费便捷性,培养居民新兴消费方式和消费理念。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3. 在线医疗服务。支持发展在线咨询、在线问诊、在线挂号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移动应用,开展在线医疗教育和培训,培育线上问诊消费习惯。鼓励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建设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高远程诊疗、医学分析的诊判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医疗资源供给与需求的高效配置。
4. 网络教育服务。鼓励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网络教育的创新应用。支持在线课堂、直播互动、虚拟课堂等教学应用软件开发与平台建设。发展线上网络教育与线下校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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