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 作者: ———————————————————————————————— 日期:
2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建设运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建设运行管理,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制度化管理,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济南市深入推进“十大行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济厅字〔2016〕44号)、《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济政办字〔2017〕1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以区为主、区建市补、全市共用”的原则,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备案登记;各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选址、建设、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审批程序:
(一)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审批牵头单位(一般应为各区城管局或行政执法局)提
- 3 -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作者:————————————————————————————————日期: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