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发展和实现组织目标、获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业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集团内部各单位所有岗位的招聘与选拔。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内部各单位的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聘原则和依据
第四条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企业内部、社会择优录取所需的各类合格人才,做到“任人唯贤,才尽其用”。 第五条 单位招聘依据
各单位的人事部门应根据全年发展规划及单位组织架构,结合市场实际,确定人力资源总体需求。各单位人事部门应编制《单位岗位编制表》(附表1),上报集团人力管理中心核准后执行。 第六条 部门招聘依据
各部门因人员离职、调岗、产假或其它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确须增补人员的,部门须提前填写《部门用工申请审批表》(附表2),经单位人事的招聘部审批后实施招聘。对于新增岗位,建议用人部门附上该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和《KPI考核指标》,重新申请岗位及人员编制。
第三章 招聘实施
第七条 招聘实施 一、招聘计划
各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单位人事编制表》和《部门用工申请审批表》制定年度
或月度招聘计划(内容含招聘信息的发布、渠道的选择、资料的收集及筛选、面试安排、招聘经费预算、人员录用审批及通知等),并组织实施。 二、内部招聘
各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应首先考虑集团内部人员,实施“内部竞聘”(包括晋升、调岗、推荐、公开竞聘选拔等),具体操作依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三、外部招聘
指通过具有合法招聘资质的机构或媒体进行招聘,包括人才网络、猎头、现场人才交流会、学校、职业介绍所或其它媒体。
第四章 外部招聘程序
第八条 外部招聘程序 一、资料筛选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将收到应聘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提交用工需求部门进行挑选,用工部门将选定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单位人事部。 二、通知面试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用工需求部门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面试通知,面试时间由双方沟通确定,用工需求部门负责人需亲自参加面试。 三、应聘登记
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附表3)。 第九条 面试流程
面试根据岗位可分为考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一、组织考试
考虑到岗位工作的部门统一性,考试试卷可以由用工部门直接出题,用工部门负责评卷,原则上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可参加面试,60分以下者不应安排面试。 二、心理测试
针对有需要的工作岗位可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心理测试,测试结果应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备案,以便日后开展岗位指导工作。 三、证照审查
用人部门在面试的同时应审查应聘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对伪造资历和证件者,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轮面试。 四、录用审批
面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核定录用人员名单及试用职务名称,填写《人员录用审批表》(附表4)。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重要与否对预录用者进行背景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用工部门(具体详见《员工背景信息调查报告》)。 五、录用通知
用工部门一旦决定录用新员工后,应将《人员录用审批表》及时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招聘专员必须在收到“审批表”的当日下达《录用通知书》(附表5),告知应聘者报到日期及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未录用人员通知
对于初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应及时谢绝对方。
第五章 新人报到
第十条 新人报到手续办理 一、体检规定
录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不得录用。 二、证件缴交
新员工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或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体检表原件;
5、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退工单); 6、白底一寸彩照3张,白底二寸彩照3张 三、入职手续办理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新员工劳动合同的签署、工牌、名片的制作、打卡机指纹设置、新员工个人档案建立及通知新人参加入职培训等。 四、上岗手续办理
单位办公室负责发放新员工的办公用品、安排办公场所、电脑配给、网络安排、公司电子邮箱及固定电话安装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依其他补充解释、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表1:《单位岗位编制表》 附表2:《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 附表3:《人员录用审批表》 附表4:《录用通知书》
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2014年6月
附表1(档):
《单位岗位编制表》
年度
单位全称: 编制人员合计: 名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编号 编制人数 人员姓名 制表人: 复核人: 人事部门负责人:
注:本表内容发生的当日下班前需上报集团人力管理中心员工关系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