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1.1规格
a)试剂1:2×40ml, 试剂2:2×20ml; b)试剂1:2×200ml,试剂2:2×100ml; c)试剂1:3×40ml, 试剂2:3×20ml; d)试剂1:12×16ml,试剂2:12×8ml; e)试剂1:6×60ml, 试剂2:3×60ml; f)试剂1:6×16ml, 试剂2:6×8ml; g)试剂1:1×20ml, 试剂2:1×10ml; h)试剂1:1×40ml, 试剂2:1×20ml; i)试剂1:4×40ml, 试剂2:4×20ml。 1.2 组成
试剂主要组分见表1:
表1 试剂主要组分
组分 组成 甘氨酸缓冲液(pH 6.0~8.0) 试剂1 黄嘌呤氧化酶(XOD) 过氧化物酶(POD) 5’-次黄嘌呤核苷酸(IMP) 试剂2 4-氨基安替比林(4-AAP) 2.1 外观
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清晰;试剂1应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应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 2.2 净含量
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2mmol/L ≥0.8KU/L ≥0.6KU/L 10mmol/L 嘌呤核苷磷酸化酶(PNP) 浓度 80mmol/L ≥0.5KU/L 在546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2;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0.05。 2.4 分析灵敏度
测定浓度为80U/L的样品,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低于0.004。 2.5 线性
2.5.1在(0,100]U/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0; 2.5.2测试浓度[30,100]U/L的样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测试浓度(0,30)U/L的样品,绝对偏差应不超过±3U/L。 2.6 重复性 2.6.1 批内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5%。 2.6.2 批间差
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极差(R)应不超过10%。 2.7 准确度
回收率应在85%~115% 范围内。 2.8 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在2℃~8℃条件下有效期为18个月,取到效期后6个月内的试剂盒检测,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1、2.3、2.4、2.5、2.6.1、2.7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