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厂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 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厂的环境保护工 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厂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 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我厂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全厂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 觉学习、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正确看待和处理生 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 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 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 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 设置环境 保护机构,环境保护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 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 与环保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定期召开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 负责贯彻会 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六条 每年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 境监测工作。委托环保部门监测单位,对我厂的废气、废水、噪 声等进行监测, 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做好监测任务, 不得私自减 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七条 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 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四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 结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普及环保知识, 提高 全员的环保意识。
第十条 定期组织内部环境监测, 掌握原始记录, 建立环保 设施运行台帐, 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 接受环保部门的 检查。
第十一条 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 浪费和环境污染, 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
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 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 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 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 防止二次污染。 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 避免造成污染转 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 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 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 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 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 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 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五章 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二条 对环保设施、 设备等要认真管理, 建立定期检查、 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 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三条 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 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 保证 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五章 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