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城镇社保体系。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参加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
预期成果和时间进度: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十二)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常住人口合理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居住半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农民工聚集地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预期成果和时间进度:2015年出台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二十三)拓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
将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逐步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预期成果和时进度:2015年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十三五”城镇保障性住房重点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 三、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和培育发展城镇群 (二十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
实施核心城市提升工程和中心城市发展工程,壮大经济实力,提升服务功能,集聚吸纳人口,改善人居环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到2020年,建成崇左核心城市,建成扶 6 / 7
绥、凭祥两个副中心城市。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扶绥县人民政府、凭祥市人民政府
预期成果和时间进度:到2020年城区人口规模,崇左30万,扶绥20万,凭祥18万。
(二十五)加快发展县域城市。
实施大县城战略和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培育成为20-50万规模的中小城市,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把县城建设成为服务城乡、带动县域的重要节点城市。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预期成果和时间进度:到2020年,平均每个县城建成区人口规模达到10万。将宁明、天等两个县培育成为小城市。 (二十六)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结合“书记工程”,实施百镇扶持壮大建设示范工程,推动小城镇差别发展,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预期成果和时间进度:2015年前结合“书记工程”,出台百镇扶持壮大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到2020年,培育一批建成区人口5万以上的重点镇,平均每个小城镇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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