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职权进一步得到落实,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精神,及《北京市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京办发(2002)24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民主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厂务公开,对于充分调动职工和经营管理者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都要实行厂务公开。 第二章 厂务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实行厂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切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公开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内容、范围、层次,注重实际效果,切忌形式主义。 2、依法办事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既要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力,又要维护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3、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要着眼于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包括经营管理者在内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堵塞企业漏洞,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第三章 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各级党委(总支)对厂务公开实行统一领导。 成立由党委(总支)、行政、纪委、工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厂务公开办公室,在党委(总支)领导下具体负责厂务公开的实施工作。党委(总支)书记要亲自动手,精心组织,及时动员,认真协调,真正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行政是厂务公开的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第一执行人,要将厂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全面、主动、真实、及时公开厂务、厂情。坚持将厂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并为厂务公开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工会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运作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具体工作。工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与纪委及党委各工作部门和行政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厂务公开工作,并做好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和各项民主管理活动的组织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工会要切实履行好第一具体实施人的责任。
第七条 纪委是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机构,要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由纪委、工会、职工代表和有关部室组成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对厂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以及不按民主程序办事,弄虚作假、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第一监督检查人的责任。
第八条 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根据厂务公开的要求,制订部门的公开工作细则,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 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当好厂务公开的 第一评价人,保证厂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四章 厂务公开的内容
第十条 厂务公开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主要包括企业改组、改制方案,调整、搬迁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重大决策方案,企业裁员、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企业大宗物资采购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和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以及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5、其它应该公开的内容。
第十一条 实行厂务公开,要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把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难点、职工关心的热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增强厂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十二条 实行厂务公开要向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延伸。公司按照厂务公开的规定,制定部门(车间)班组内部事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各基层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对本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内部事务的公开提出要求,并形成制度,列入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考核。 第五章 厂务公开的形式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依据《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实行厂务公开。要切实做到重大决策必须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未经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向职工公开。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规定视为无效。
职工大会。职工人数较少而未建职代会的企业,应以全体职工大会作为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具有相同职权。
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是处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企业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的会议,也是企业实施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依据《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制度(暂行)》的有关规定实行厂务公开。
第十四条 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厂务公开要根据企业实际设立日常相对固定的公开形式。如: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恳谈会、民主议事会、板报墙报、宣传橱窗等。要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实行厂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面。 第六章 厂务公开的程序
第十五条 实行厂务公开的主要程序如下:
1、提出公开事项。根据企业情况或职代会提出的要求,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厂务公开办公室责成有关方面、部门公开有关内容。
2、进行内容审查。凡是向职工公开的内容,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厂务公开办公室、部门主管领导)对承办方面准备的情况和具体公开的方案进行审查,力争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
3、明确公开方式。根据公开内容的重要程度和工作要求,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厂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公开时限、范围和公开的实施方式。
4、认真进行整改。有关领导和责任部门对职工在厂务公开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要认真采纳,提出整改办法,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施整改。
5、及时反馈情况。厂务公开内容要用公开栏、简报、信息等内部刊物向职工公布;职工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对职工意见的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要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第七章 对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由纪委、工会、监事会、职工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依据《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务公开检查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厂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与奖惩和任免结合。 第十七条 公司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要严肃处理:
1、对不重视厂务公开工作,不建立厂务公开制度、不实行厂务公开的单位和党政主要领导,要提出批
评,并责令其改正;
2、对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未审议通过而强制执行有关重要决定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3、对不实行厂务公开或不按规定实行公开,引起职工强烈不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妨碍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等制度行使民主权利,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党委(总支)要担负起统一领导的责任。加强对企业党领导干部的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逐步实现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总支)领导要注意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支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加强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和完善厂务公开各项制度,对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监督和考核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各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增强厂务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OO三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厂务公开 实施细则
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2003年8月15日印 共印80份
附: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傅合年(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京来(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姜春杰(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