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NK/CG-01-0102-2021-V1.00
江苏*************有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1日
江苏*************有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制度 1.目的
编 制 批 准 制度编号 生效日期 审 核 NK/CG-01-0101-2021-V1.00 2021年01 月01日 共 6页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 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 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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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 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供应商档案建立
4.7.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 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 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 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 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 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 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21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5.3附件
附件1-《样品确认表》 附件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附件3-《合格供应商名单》 附件4-《供应商综合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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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样品确认表》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物资名称 样品状态 样品接收人 联系电话 规格型号 样品数量 联系电话 检测内容 检测人/单位 检测结果 检验日期 □合格 □不合格 备注 制表人: 制表日期: - 3 -
附件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商名称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税务登记号 银行基本账号 企业总人数 场地性质 主要产品 供货能力 技术水平 供应商编号: 联系方式 □私企 □国企 注册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 开户行名称 发票类型 公司面积 产权/租赁合同 产品质量 价格水平 管理水平 □自建 □租赁 备注 以上资料,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制表人: 制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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