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表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具体供餐人数以实际供餐人数为准(含寄宿制学校非营养餐使用量)。
六、“样品”的提交
(1)“样品”递交至:潜山市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团结路
(2)“样品”送达时间:2019年 08月15日08时至17时止(即投标截止日6日前。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在2019年09月01日开始供货,和“样品”检测时间较长,故要求供应商提前递交“样品”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样品”接收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955682266
说明:①“样品”是指:15-25kg/袋装一级或以上籼米1袋、5L/瓶食用调和油1瓶。若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该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
②未提供样品、提供的样品不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或样品检测未满足“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③“样品”摆放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收其样品。“样品”须标明供应商名称和“样品”的名称,品质、等级、保质期等所有能反映产品质量情况的说明。“样品”接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摆放在指定地点的“样品”调换位置(即打乱原来由供应商摆放的位置)。将“样品”中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的部分封贴起来,然后统一编号(即“样品”采用暗标形式)。
样品将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但不公开检测结果。评标委员会只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针对该供应商提供的本次样品的检测结果,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无效标处理。
④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除成交供应商“样品”统一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外,其余供应商样品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人可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