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制订部门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行政部 第0次修改 编号 版次 QP-12 A0 页 次 1/2 制订日期 2015-7-10 1. 目的 实施内部审核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适当纠正与预防改善行动,以验证品质制度的有效性。 2. 范围 本公司除财务部以外所有部门皆为审核范围。 3. 权责 3.1 年度审核计划: 由管理者代表制订,总经理核准。 3.2 内部审核小组人员之核准小组与选派: 由管理者代表指派。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 内部审核程序流程图:(附件1). 5.2 年度《年度内部审核计划表》拟订:由管理者代表拟定计划呈总经理核准后,据以执行。 5.3 内部审核小组:由核准及选派适当之人员担任。 5.4 审核人员之资格 5.4.1 曾受过内/外部品质审核课程人员并经考核合格。 5.5 审核频率 5.5.1 品质频率:内部审核应按被审核部门状况及重要性,依年度审核计划举行,每年一次为原则。 5.6 审核计划 5.6.1 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原则订于每年之七月份至十二月份间,如有变更, 可提出建议更改之。初次推行体系认证时应于体系推行一至二个月后实施一次内部审核,并在之后的管理评审后做一次补充审核,以保证审核的全面性,有效性. 5.6.2 可依需要提出专案品质审核计划及实施。 5.7 审核作业程序: 5.7.1 依年度品质审核计划,编写《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审核组长于审核前召开行动准备会议,与参与该次审核组员讨论审核计划与项目,并作成会议记录。 5.7.2 审核结果,由审核人员开立《内部审核报告》。 5.7.3 缺失评判: 5.7.3.1 主要缺点: a. ISO 9001:2008规定应有程序未有建立。 b. 质量手册有但未有执行。 c. 程序中有规定但未执行程序中明定之事项。 5.7.3.2 次要缺点:执行的事项与质量手册或程序的规定不符合或相违背。 5.7.3.3 观察建议事项:符合品质制度要求,但仍可做更好的改善者。 5.7.4 审核完毕后由审核组长决定是否召开审核结果说明会。说明会讨论异议不符合事项,需改正行动的责任部门,并由审核小组开据《内审不合格报告》,交予责任部门确认后,并于回单日期前由被审核部门填写改善对策及预定完成日期,交予管理部门。若有异议,于说明会中提出说明,或由总经理裁示(若未召开时,被审核部门应于收到《内审不合格报告》三日内向审核组长提出异议说明,逾期则不予接受)。 5.7.5 审核小组于审核后,应填写内部审核报告呈审查及经理核准,被审核部门经理应确保采行纠正措施没有不当之延误,以消除所发现之不符合及其原因。 5.7.6 《内审不合格报告》追踪与结案由审核小组负责。 5.7.6.1 于后续追查缺点纠正执行状况时,若已依对应作法及纠正日期以内完成者,追查者得依事实状况记录,并作结案记录。 5.7.6.2 虽已完成缺点纠正之作法,但与所订之纠正日期不符延误,责任者应提出书面说明并经核准后,始能结案。 5.7.6.3 若缺点纠正不完全或尚未执行纠正者,得由责任者于管理审查中提出报告,并再订定纠正完成之日期或修订对策作法。 5.7.7 内审不合格项应在十五日内完成,若未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时,由管理部负责跟催。 标 题 制订部门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行政部 第0次修改 编号 版次 QP-12 A0 页 次 2/2 制订日期 2015-7-10 6. 相关文件 无 7. 相关表单 序号 1 2 3 4 5 6 相 关 记 录 年度内部审核计划表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 内部审核报告 内审不合格报告 内部审核检查表 内审不符合项分布 保 存 期 限 三年 三年 三年 三年 三年 三年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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