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
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政办字[2017]24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26 【实施日期】2017.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济政办字〔2017〕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决策的功能,助力“四个中心”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
政务信息是政府总结工作、推动工作、交流经验、上传下达的重要抓手,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对于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正是全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关键时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更多更复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及时挖掘、提炼、概括、总结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 1 / 2
的重要情况和动态,为领导决策和各级借鉴推动工作提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尤为重
要。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全市大局出发,将政务信息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信息报送职责,探索互联网条件下政务信息工作新思路、新招数,与时俱进,常干常新,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工作生机与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的主渠道作用。
二、围绕中心,明确报送重点
要将政务信息工作放在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紧扣领导决策需求,突出反映大事要情和热点、难点、亮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反馈紧贴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点。主要反映:
(一)决策反馈类信息。重点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政策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等。
(二)特色亮点类信息。重点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
(三)社会动态类信息。重点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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