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依据《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师生员工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产生, 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应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对自身有能力处理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减轻危险废物处置压力。
第三条 校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
第四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指的是由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废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所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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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 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及其污染物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五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化学废液、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固体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他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他危险废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实行学校、学院(部、所) 和实验中心(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 资产设备处是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校级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落实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与环保部门接洽,办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手续。 (三)联系委托专业公司,统一清运处置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 (四)监督、检查全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五)协调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 各学院(部、所)是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责任主体 - 2 -
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学院(部、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等,明确各环节工作流程。
(二)完成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管理,组织实施应急演练。
(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九条 实验中心(室)是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具体操作单位, 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中心(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实验中心(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及所在学院(部、所)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实验中心(室)的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建立本实验中心(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对实验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工作,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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