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展好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大的特点是“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贸易为主,与农户有机结合,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能带动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因此要紧紧围绕“龙头”做文章,用抓工业的思路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着力培育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和基地型等各类龙头企业。政府要对龙头企业的技改项目、精深加工项目和先进设备引进与更新等进行补助,对出口创汇大、带动效应好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龙头企业生产所需征用的土地,可依法采用划拨或有偿使用方式供地,须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其有偿使用费可实行优惠征收。
(二)加快发展中介组织。一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们是联系农户和市场的重要纽带,要选择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其开展人员培训、农业技术引进、信息与经验交流、销售网络构建,引导其由生产、销售初级合作向固定资产、资金高级合作发展,促进其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增强发展后劲。通过以上措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形成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是培训一批农民经纪
人。农民经纪人现已成为沟通产销的重要牵线人和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带头人。我市的经纪人队伍存在经营规模不大,个体营销的多,分工不细,缺乏现代化营销手段等问题。因此,要引导和扶持农民经纪人改变发展初期的“单打”模式,鼓励由个体营销逐步走上联合之路,靠分工协作的集体力量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引导农民经纪人与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关系,实现单纯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向生产、加工、保鲜、贮藏、运输等一体化经营方式转变,把服务内容拓宽到技术支持、生产指导、产后处理、项目咨询等诸多问题,使农民经纪人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带动力量。
(三)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目前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建设成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生态型农产品加工园区。要充分发挥加工园区发展的“聚集”效应,优先发展条件较好、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农产品加工园区应该选择交流便利、符合环保要求、地段相对独立,与城区规划相衔接,大宗农产品生产集中的地方。园区内部功能区块划分要科学,蔬菜、果品加工与畜禽类加工要分离,在园区周边应留有足够的区块用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以方便农业龙头企业向周边农村进行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二是合理设置龙头企业入园门槛。对龙头企业在投资规模上的入园门槛应明显低于工业园区。建议入园企业不以大小衡量,既要发展大中型龙头骨干企业,又要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与__特色农产品
相符的小型企业。三是研究制定并出台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为促进园区健康发展,需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一套符合实际并且操作性比较强的政策,如财政资金扶持、信贷投入、税收和用电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园投资置业。 (四)落实好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制定的一系列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为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对兴办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建立商品基地等给予给予资金、信贷和税收上的支持;鼓励企业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基地规模,使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带领其共同致富。
(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通过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并逐年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力度,集中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改善基地水利、交通等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农产品深加工、农业良种工程、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示范等环节;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集中投入协调机制。
(六)培育好优质品牌。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的商标注册工作,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实施以注册商标为重点的农业品牌战略。要加快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优势拳头产品及加工品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的制订,并组织实施统一标准、统一品牌战略,逐步改变
目前一些农产品品牌“多、乱、杂”状况,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和经济效益好的名牌农产品。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扩大名牌农产品的市场和社会影响,提高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要加强对名牌农产品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对名牌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名牌农产品的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保证和增强我市名牌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