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含临时用工)。 二、工作要求
1、不许有迟到、早退现象。
(1)未经同意,在规定上班时间以后到达工作岗位的,按迟到处理;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早退处理;经相关领导批准的,按请假处理。
(2)迟到、早退现象每月出现一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从本人工资或者奖金中扣除50元。两次以上的,给予记过处分,并从本人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50元×累计次数。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者,给予劝退。(上下班时间,前后一个小时内,打考勤卡有效,如有特殊情况,需到综合管理部登记。) 2、不许有旷工现象。
(1)员工发生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无故不上班又不请假的;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的;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二小时以上的;
④工作调动,不按调令规定时间报到,或提出调动、辞
职等申请未得到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⑤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从事与业务无关工作的; ⑥病假、事假和补休,事先未经批准,事后又无充足理
由证明,或者逾期不归,或涂改、伪造、骗取病假条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⑦上班时间吵架、打架以及由此致伤离开工作岗位的。 (2)凡旷工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旷工半天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或奖金;旷工一天的,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一个季度的绩效工资或奖金;每月累计旷工两天的,给予待岗处分;每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按劝退进行处理。 3、严格遵守员工行为规范。
(1)不在走廊内流动抽烟,影响他人健康,不乱扔烟头。
(2)不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3)不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串岗、离岗、闲谈、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及其他书籍、听录音机、利用计算机玩游戏等等。 (4)不在中午下班时间饮酒,影响工作。
(5)未经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非公司专职司机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6)上完厕所要及时冲马桶。
(7)在卫生间洗完手要及时关紧水龙头。
(8)晚上十点半以后自觉回宿舍休息,公司关灯、断网。
(9)不传播任何不利于团结和损害公司形象的小道消息,不准打架、更不准试图伤人。
凡是发现公司人员有违反以上行为规范的,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按本地最低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费。 三、行为禁区
员工不得从事下述活动,否则将予以除名:
1、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
人。
2、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业务。 3、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企业订立经济合同或进行交易。
4、不得利用企业的地位和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5、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授权不得代表企业对外承诺。
6、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企业资产据为己有。 7、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8、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其他
1、严禁在禁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防止水灾事故。 2、注意电器使用,人走一定关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3、司机严禁酒后开车,其他员工避免酒后上岗。
4、下班前应检查工具和用具是否放在安全之处,防止丢失。
5、工程现场人员以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工装。
6、离岗前应注意锁闭门窗,以免失窃或由于刮大风损坏门窗玻璃。
7、发现可疑人员,应主动盘问,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8、认真按照公司制定的卫生值日安排表做好每天的卫生清理工作。
9、公司的车辆使用前要认真填写派车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凡违反以上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劝退,并从本人工资中扣除50元~100元。 五、关于卫生检查的规定
公司成立卫生检查督导小组,每天按时对公司各个卫
生区域进行检查和评分。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公司的各个卫生区域在检查过程中,评分在60~80分的,成绩视为良,60分以下视为差。当检查成绩为差时,给予当天值日人员通报批评,并在本人的工资或奖金中扣除50元;当连续两次次检查成绩为良时,给予当天值日人员通报批评,并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50元。如果每月发现值日人员卫生检查评分多次为差或者多次未打扫时,给予待岗处分,只按本地最低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补助。 六、关于批假权限的规定
员工因私请假,只要有合理的理由、且不会对本部门工作安排造成影响的,原则上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半天以内: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任批准后生效,并将“员工请假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一天以内: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任核实,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将“员工请假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一天以上: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任核实,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并将“员工请假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六、劳动纪律处罚通知单审核流程图 类别 职工 综合管理部 部门主任 分管领导 总经理 除名 劝退 待岗 记过 通报 发生违纪行为根据处罚办法提出处理意见 执行处理意见 根据处罚办法提出处理意见 审核处理意见 审核处理意见 批准处理意见 审核处理意见 批准处理意见 发生违纪行为执行处理意见 七、附则
(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附件一:处罚通知单(通报批评、记过) 附件二:处罚通知单(待岗、劝退、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