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2 输送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皮带给料机、集料机工作时皮带应处于中位,不应跑偏、打滑;皮带应清洁,不应 粘附泥土、碎石等杂物;
2 皮带不应有破损、撕裂;皮带松紧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张紧调整装置应有效; 3 机架固定应牢靠,不应有变形、裂纹、开焊;
4 热料提升减速机运转不应有异响;润滑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高度; 5 链条不应松旷,链轮磨损不应超限,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6 链条、链销及其保险插销应完好;料斗与链条的连接螺栓应紧固,料斗应完好。 4.11.3 烘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燥滚筒不应有变形,旋转应平稳,倾角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2 主摩擦轮与干燥滚筒圈表面应清洁,不应有油污; 3 干燥滚筒内翻料槽应齐全完整;
4 减速机运转不应有异响;润滑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高度; 5 燃烧器应清洁,燃油消耗率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6 燃烧器喷嘴应清洁,燃油雾化应良好,燃烧应充分;
7 点火喷嘴安装角度应符合说明书规定,电磁阀应完好,点火系统工作应正常,系统 不应有漏油;
8 燃油泵、流量计、减压阀、过滤器、压力表、流量控制阀、油管等应完好;燃油供 给系统工作应正常,系统不应有泄漏;
9 空气压缩机、空气滤清器、电磁阀、减压阀、压力继电器、气管等应完好;空气供 给系统工作应正常;
10 供油量、供气量调整装置应完好有效。 4.11.4 振动筛及热料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动筛筛网不应有破损、断裂,网眼不应堵塞;筛网应夹紧,固定螺栓应紧固;
2 振动器工作应正常,主轴不应有变形,轴承润滑应良好; 3 减振弹簧应完好,不得有断裂;
4 传动皮带的张紧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皮带应成组更换,不应单根更换; 5 筛箱不得有裂纹、开焊,固定螺栓应紧固,密封应良好,不得有粉尘外漏; 6 热料仓隔板应完好,骨料不应有串仓; 7 放料门应完好,不应有变形、漏料; 8 溢料仓不应有堵塞。 4.11.5 供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粉料仓密封应完好,不应有粉尘漏出;
2 粉料仓安全阀应完好有效,仓内压力过大时,安全阀应能顶开; 3 粉料疏松器、转阀应完好有效; 4 螺旋输送机运转应正常,不应有堵塞;
5 沥青管路连接应牢固,不应有泄漏;三通阀、二通阀等阀门应完好、转动灵活; 6 沥青泵应完好;运转不应有异响、泄漏。 4.11.6 搅拌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器应完好,工作不应有异响;
2 联轴器及搅拌轴应工作平稳,不应有抖动;搅拌轴端密封应良好,不应有泄漏; 3 搅拌器叶浆臂、叶浆头、衬板应完好,叶浆头与衬板间隙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叶浆头、臂紧固不应松动。 4.11.7 除尘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密封应完好,排放的烟气含灰浓度应低于 50mg/m3; 2 粉灰回收螺旋输送机应完好,运转不应有异响; 3 大气反吹装置应完好有效;
4 除尘布袋应清洁,不应有破损、缺失;
5 引风机叶片应清洁,工作时不应有抖动;传动皮带松紧应适度,更换皮带应成组, 不应单根更换。
4.11.8 导热油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热油加热燃烧器燃油雾化应良好;
2 燃油泵工作应正常;燃油管路连接应牢固,不应渗漏;滤清器应清洁有效; 3 导热油泵工作应正常;导热油路管路连接应牢固,不应渗漏;滤清器应清洁。 4.11.9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料计量、沥青计量、粉料计量、冷料给料、点火及温度、计算机管理等各控制单 元工作应正常有效;
2 管线排列应整齐有序,电线电缆卡固应牢靠,不应有破损、老化;根据电网要求做 好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控制柜、配电柜等电器设备应清洁;
3 振动、变频调整、干燥滚筒驱动、热料提升、振动筛、搅拌器、转阀驱动、除尘螺 旋、粉料及布袋叶轮给料、引风机等电机工作应正常;
4 火焰监控器、称量系统传感器、沥青称量电加热装置、热料仓及成品料仓料位器、 热料仓温度传感器、成品料仓电加热装置应有效。 气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压缩机工作应正常;润滑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高度;
2 气压系统管路连接应牢固,不应有漏气;系统压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3 油水分离器内不应有油污、积水;
4 气缸活塞杆表面应光洁,密封应良好,不应有漏气;各仓放料门、称量斗门及搅拌 器放料门开闭应正常,速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5 各气动元件、控制阀应齐全有效。 运料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丝绳使用报废断丝根数的控制标准应符合本规程表 6.1.8 ~1 的规定;
2 运料车应完好,不应有漏料;轨道平整不应变形; 3 滑轮、斗门轴销、轨道等部件润滑应良好。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料输送紧急停车装置应完好有效; 2 热料提升逆止装置应完好有效;
3 运料车刹车装置制动应可靠有效;制动盘不应有油污及烧伤; 4 布袋温度超过设定温度时,布袋温度控制器应能切断燃烧器工作; 5 电气系统中设置的短路、失压、过载和跳闸反馈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6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7 避雷器应定期检测。
5 桩工机械
5.1 一般规定
5.1.1 桩工机械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 . 5.1.2 打桩机操作、指挥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5.1.3 桩工机械使用的钢丝绳、电缆、夹头、卸甲、螺栓等材料及标准件应有制造厂签发 的出厂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参数等文件。
5.1.4 桩工机械所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二硫化钼等油脂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 规定要求;冷却水不应使用硬水或不洁水。
5.1.5 施工现场配置的供电系统功率、电压、电流应符合桩工机械设备的规定要求。 5.1.6 桩工机械所使用的电缆、 电线应有制造单位签发的出厂产品合格证, 且技术参数应 匹配合理,符合规定要求。
5.1.7 桩工机械配置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 应齐全完好、 灵敏可靠, 不应随意调整或拆除。 5.1.8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5.1.9 桩工机械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 与架空高压输电线路之间的距离应符合
本规程表 6.1.3 的规定。
施工现场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桩工机械安全作业的要求;打桩机作业时与河流、基坑坡沟 的安全距离不宜小于 4 m。
桩工机械零部件应齐全,各分支系统性能应完好,并能满足使用要求,不应带病作业。 桩工机械外观应整洁,不应有油污、锈蚀、漏油、漏气、漏电、漏水。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打桩机结构件、附属部件应齐全,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失稳及明显变形; 2 金属结构件焊缝不应有开焊和焊接缺陷;
3 金属结构件锈蚀(或腐蚀)的深度不应超过原厚度的 10%;
4 金属结构杆件螺栓连接或铆接不应松动;不应有缺损,关键部件连接螺栓应配有防 松、防脱落装置,使用高强度螺栓时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5 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本规程第 6.1.8 条的规定。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离合器接合应平稳,传递和切断动力应有效,不应有异响及打滑;
2 传动机构的齿轮、链轮、链条等部件应能有效传递动力,齿轮啮合应平稳,不应有 异响、干磨、过热;
3 联轴器不应缺损,连接应牢固,橡胶圈不应老化,运转时不应有剧烈撞击声; 4 传动机构的防护罩、盖板、防护栏杆应齐全,不应有变形、破损。 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系统运转应平稳,系统内应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其调定压力应符合机 械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 液压泵、液压马达工作时不应有异响,其他液压元器件应满足使用要求;
3 液压管路不得有泄漏,管接头、各类控制阀等液压元件不应漏油,液压软管不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