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3 锯条焊接应牢固,安装定位应准确,松紧度应适宜。
10.4.4 跑车运行应平稳,摇头应准确,且与锯轮的平行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4.5 卡料装置应灵活可靠。
10.5 立式榫槽机
10.5.1 工作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台往复运行应平稳,不应有明显爬行,行程调节应灵活,定位应准确; 2 刀具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调节应方便。 10.5.2 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液压元件固定应牢固,油管及密封圈不应有渗漏; 2 压力表配置应齐全,指示应灵敏;
3 溢流阀的设定压力不应超过液压系统的最高压力; 4 液压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油温应正常。
11 装修机械
11.1 一般规定
11.1.1 装修机械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结构不应有开焊、裂纹; 2 零部件应完整,随机附件应齐全; 3 外观应清洁,不应有油垢和明显锈蚀;
4 传动系统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常冲击、振动、爬行、窜动、噪声、超温、超压; 5 传动皮带应齐全完好,松紧应适度;
6 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各仪表指示数据应准确。 11.1.2 电气系统及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修机械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的 有关规定;
2 电气系统装置应齐全,线路排列应整齐,卡固应牢靠; 3 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不应松动; 4 电机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常响声、抖动及过热;
5 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置于柜(箱)内,电气柜(箱)门锁应齐全有效;
6 润滑系统油路应畅通,润滑应良好;各滑导部位及零件不应有严重拉毛、磨损、碰 伤;
7 润滑油型号、油质及油量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11.1.3 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电气保护装置(短路、过 载、失压)应齐全有效;
2 接地(接零)应符合规范,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3 安全防护装置及限位应齐全、灵敏可靠;防护罩、板安装应牢靠,不应破损。 11.1.4 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系统各液压元件固定应牢靠,不应渗漏;液压系统应清洁,不应有污垢;各液 压元件的调定压力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2 油泵工作时,油路、油嘴应畅通,油杯、油线、油毡应齐全,不应破损,作用应良 好;油标应醒目,刻线应正确,油质、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11.2 灰浆搅拌机
11.2.1 搅拌轴两端密封应良好,不应漏浆。 11.2.2 传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应平稳,不应有冲击、振动及噪声;
2 传动皮带配置应齐全,张紧应适度,不应有破裂、毛边; 3 离合器结合应平稳,分离应彻底,传递动力应有效; 4 制动器零件应齐全,制动应可靠。
11.2.3 搅拌及出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筒及搅拌叶片不应有明显磨损及变形,叶片与搅拌筒壁间的间隙不 应超过 3~5mm;
2 出料机构应操作灵活,零件不应有缺损; 3 量水器计量应准确,误差不应超过规定。
11.3 灰浆泵
11.3.1 外观应清洁,零部件不应缺失、损坏。 11.3.2 灰浆料流应稳定,工作压力不应超过 1.5MPa。 11.3.3 输送管道接头连接应紧密,不应破损、渗漏。 11.3.4 压力表应完好,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11.3.5 各传动装置工作应平稳,不应超温、超压。
11.3.6 传动皮带应齐全、完好,张紧应适度,不应有缺失、破裂、毛边等缺陷。 11.3.7 过载安全装置(安全阀)应完好,工作应可靠。
11.4 喷浆泵
11.4.1 外观应清洁,料斗、料罐内不应有结浆。 11.4.2 零部件不应有缺失、损坏。
11.4.3 压力表应完好,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11.4.4 传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机构运行应平稳,噪声不应超标,温升不应超限; 2 柱塞泵工作应可靠,料流应稳定,不应超温、超压; 3 减速器润滑油型号、油质及油量应符合规定,不应渗漏。 11.4.5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杆气阀、喷雾头等零部件应有效、通畅,且不应漏浆; 2 输浆管不应有老化、破损,接头处不应渗漏。
11.5 水磨石机
11.5.1 动力及传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速器运转应平稳,不应渗漏,噪声不应超标; 2 各销轴不应缺失,润滑应良好,油路应畅通。 11.5.2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磨石不应有裂纹、破损;
2 冷却水管不应有破损、老化、渗漏; 3 磨石夹具不应有缺陷,夹持应牢固; 4 磨石机的质量应与本机型工作能力匹配。
11.6 地板整修机械
11.6.1 动力及传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装置工作应平稳,不应有异常噪声,温升不应超限; 2 传动带配置应齐全,不应有破边磨损,张紧应适度; 3 吸尘器排屑应通畅;
4 润滑装置应齐全、完好,油路应畅通,润滑应良好。 11.6.2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刃具、磨具应锋利,修正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夹持应可靠,不应松动,润滑应适 当;
2 刨刀滚筒(磨削滚筒)的动平衡阀调试应准确,工作中不应松动,满足地板光洁度 要求。
12 掘进机械
12.1 一般规定
12.1.1 掘进机械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合理使用,严禁任意扩大 使用范围。
12.1.2 隧道施工应加强电器的绝缘,选用特殊绝缘构造的加强型电器,或选用额定电压 高一级的电器;在有瓦斯的隧道中应设有防护措施;高海拔地区应选用高原电器设备。 12.1.3 盾构机的选用应与周围岩土条件相适应。 12.1.4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观应清洁,警示标记应明显; 2 主要工作性能应能达到额定指标;
3 各总成件、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应齐全、完整;试运转时,不得有漏油、异响、发热; 4 钢结构不应有变形,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不应有开焊、裂纹,螺栓连接及销连接应 牢靠。
12.1.5 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部液压元件应齐全完好;
2 系统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溢流阀工作应可靠;系统工作压力不 应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3 液压缸应设有可靠的平衡阀或液压锁; 4 管路连接应可靠,不应渗漏; 5 液压系统运行应平稳,工作应可靠;
6 液压油型号、油质及油量应符合要求,油压、油温应正常; 7 应具备油水检测体系及相应规章。 12.1.6 电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柜内电缆连接应牢靠,温度应正常;
2 电器设备应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 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总控制电源, 安全停车,各工作部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停止在安全位置上;
3 电器连接应牢靠,不应松脱;导线、线束卡固应牢靠; 4 保护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并不应做载流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