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 电气系统及润滑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加工机械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的有关规定;
2 电气系统装置应齐全,线路排列应整齐,卡固应牢靠; 3 电气设备安装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 4 电机运行时不应有异常响声、抖动及过热;
5 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应置于柜(箱)内,电气柜(箱)门锁应齐全有效;
6 油泵工作应有效;油路、油嘴应畅通;油杯、油线、油毡应齐全,不应有破损;油 标应醒目,刻线应正确,油质、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7 润滑系统工作应有效,油路应畅通,润滑应良好;各润滑部位及零件不应严重拉毛、 磨损、碰伤;
8 润滑油型号、油质及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9.1.3 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防护装置及限位应齐全、灵敏可靠,防护罩、板安装应牢固,不应破损; 2 接地(接零)应符合用电规定,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3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电气保护(短路、过载、 失压)应齐全有效。
9.1.4 液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液压元件固定应牢固,不应有渗漏; 2 液压系统应清洁,不应有油垢;
3 各液压元件的调定压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4 各液压元件应定期校准和检验。
9.2 钢筋调直机
9.2.1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机构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响,传动齿轮及花键轴不应有断齿、啃齿、裂纹及 表面脱落;
2 传动皮带数量应齐全,不应有破损、断裂,松紧度应适宜。 9.2.2 调直系统及牵引和落料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直筒、轴不应有弯曲、裂纹和轴销磨损等;
2 离合器应灵敏可靠,结合时应吻合,不应咬边;调速滑动齿轮滑动应灵活,不应窜 动;
3 自动落料机构开闭应灵活,落料应准确,落料架各部件连接应牢固; 4 牵引轮工作应有效,调节机构应灵敏,滑块移动不应有卡阻; 5 调节螺母、回位弹簧及链轮机构应灵敏、可靠。
9.2.3 机座、电机、轴承座和调直筒等连接应牢固,各轴、销应齐全完好。
9.3 钢筋切断机
9.3.1 传动及切断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机构应运转平稳,不应有异响,曲轴、连杆不应有裂纹、扭曲;
2 开式传动齿轮齿面不应有裂纹、点蚀和变形,啮合应良好,磨损量不应超过齿厚的 25%;滑动轴承不应有刮伤、烧蚀,径向磨损不应大于 0.5mm;
3 滑块与导轨纵向游动间隙应小于 0.5mm,横向间隙应小于 0.2mm;
4 刀具安装牢固不应松动;刀口不应有缺损、裂纹,衬刀和冲切间隙应正常。
9.4 钢筋弯曲机
9.4.1 传动系统及工作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齿轮啮合应良好,位置不应偏移、松旷;
2 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轴套应完整,安装应牢固,工作台转动应灵活,不应有卡 阻;
3 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的规格与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应相适应;芯轴直径应
为钢筋直径的 2.5 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9.4.2 芯轴、挡铁轴、转盘等不应有裂纹和损伤,防护罩应坚固可靠。
9.5 钢筋冷拉机
9.5.1 传动齿轮啮合应良好,弹性联轴节不应松旷。 9.5.2 制动块磨损量不应大于原厚度的 50%,制动应灵敏。 9.5.3 冷拉夹具、夹齿应完好,夹持功能应有效。
9.6 冷镦机
9.6.1 传动齿轮啮合应良好,位置不应偏移、松旷。 9.6.2 模具、中心冲头不应有裂纹。
9.6.3 上下模与中心的同心度、冲头与夹具的间隙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9.7 钢筋冷拔机
9.7.1 传动及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齿轮啮合应良好,弹性联轴节不应松旷; 2 模具不应有裂纹,轧头和模具的规格应配套。 9.7.2 冷却与通风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水应畅通,流量应适宜; 2 风道应畅通,风量应合适。
9.8 钢筋套筒冷挤压连接机
9.8.1 超高压油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 250mm,扣压接头处不应有扭转和死弯。 9.8.2 压力表应定期检查、测定,误差不应大于 5%。
9.9 钢筋直(锥)螺纹成型机
9.9.1 机体内外应清洁,不应有锈垢、油垢、锈蚀。
9.9.2 机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应有明显的翘曲和变形。
9.9.3 各传动面、导轨面、接触面不应有严重锈蚀、油垢、积灰,外壳各表面应清洁,不
应有锈垢。
9.9.4 整机不应漏油,对因制造缺陷引起的漏油应采取回流措施。 9.9.5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摆线针轮减速机运转应平稳,设备运行时不应有异常冲击、振动、爬行、窜动、噪 声和超温、超压;
2 箱体内外应清洁,油质应清洁,油量应充足;密封装置应有效,不应漏油; 3 进给机构各档变速应正常、灵活、可靠、齐全; 4 自动开合机构应开合自如、自锁良好。 9.9.6 冷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却水泵工作应有效;
2 冷却液体箱应清洁,并应定期清理。
10 木工机械及其他机械
10.1 一般规定
10.1.1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 2 金属结构不应有开焊、裂纹;
3 机构应完整,零部件应齐全,连接应可靠; 4 外观应清洁,不应有油垢和明显锈蚀;
5 传动系统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常冲击、振动、爬行、窜动、噪声、超温、超压; 传动皮带应完好,不应破损,松紧应适度;
6 变速系统换档应自如,不应有跳档;各档速度应正常;
7 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配置操作按钮、手轮、手柄应齐全,反应应灵敏;各仪表指 示数据应准确;
8 各导轨及工作面不应严重磨损、碰伤、变形;
9 刀具安装应牢固,定位应准确有效; 10 积尘装置应完好,工作应可靠。 10.1.2 电气系统及润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工机械及其他机械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的有关规定;
2 电气系统装置应齐全,线路排列应整齐,包扎、卡固应牢靠,绝缘应良好,电缆、 电线不应有损伤、老化、裸露;
3 电机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异常响声、振动及过热;
4 润滑装置应齐全完整,油路应通畅,润滑应良好,润滑油(脂)型号、油质及油量 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10.1.3 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接零)应正确,接地电阻应符合用电规定; 2 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失压保护装置动作应灵敏、有效; 3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4 外露传动部分防护罩壳应齐全完整,安装应牢靠;
5 防护压板、护罩等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指示标志应醒目有效。
10.2 木工平刨机
10.2.1 工作台升降应灵活。
10.3 木工压刨机
10.3.1 工作台升降应灵活,变速应齐全,定位应准确。 10.3.2 送料装置应灵敏可靠,压紧回弹装置应完整齐全。
10.4 木工带锯机(木工跑车带锯机)
10.4.1 工作台升降应灵活,变速应齐全,定位应准确。 10.4.2 上下锯轮的平行度、垂直度及径向跳动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