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钓鱼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中钓鱼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重庆市华蓥中学校工会指导下的由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国钓鱼协会章程》为准则。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丰富活跃广大教职工的文体活动,为提高会员钓技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组织培训、指导会员提高垂钓技艺。 2、举办“华中人”钓鱼比赛。
3、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保护、合理利用鱼类资源及渔业水域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4、组织参加市、区钓鱼活动及各类交流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凡会员,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必须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上级协会及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有申请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钓鱼协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协议,维护本会的利益。 2、定期缴纳会费。
3、保护鱼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外出垂钓活动中,遵守各项规定,文明钓鱼。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校声誉的活动。
4、承担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会实行会员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制度。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一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本会可聘请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顾问。
第十三条 全体会员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四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长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 本会下设秘书组(负责活动策划工作);竞赛组(负责比赛工作);交流组(负责培训与交流)。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六条 重庆市华蓥中学校钓鱼协会为非营利机构,其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社会或个人资助、捐赠等。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垂钓、钓鱼比赛、培训、经验交流等业务内容,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九条 本会章程由协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常委会。
重庆市华蓥中学校钓鱼协会
2012年4月11日
垂钓协会成员名单
名誉会长: 会 长: 副 会 长: 秘 书 长: 会 员: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