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工程发包方:工程承包方
:
签约日期: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书
(瓦工)
【合同编号:】
*****劳务有限公司
2015.8.25
瓦工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书
第一部分
发包方(全称):
*************
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劳务有限公司(**)瓦工班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劳务施工(瓦工)分包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望共同执行。一、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形式:分包内容:二、分包范围:
2.1 正负零地面所有瓦工施工内容及主体结构砼
2.2 墙砌体施工(运砖、搅拌调运砂浆、浇水湿润、场内运输)刷。
2.3 所有小型构件砼施工(圈过梁、止水翻梁、构造柱、栏板、盖板、窗台压顶及九层楼梯栏杆下反坎等)。
2.4 承包楼层内的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现场临时道路扬尘治理,道路周边的文明施工,为保证各项检查任务(示范工地验收、结构验收等)的楼层、周边场地清理工作及验收、检查清理工作。
。
。图纸范围内地坪、粉
清
包
图纸涉及到的一切瓦工事宜
2.5 现场抽水、排水(无论何种情况造成)及墙体电线管槽、电箱洞口封堵及预制构件内穿墙螺杆封堵,穿墙螺栓的封堵,楼层内放线孔洞的封堵,凿毛清洗砼浇筑,修补的清錾封堵、楼层修补打磨、堵缝注浆、所有管洞吊模、混凝土浇筑等。2.6
图纸涉及到的公共部位的装修等。
三、合同工期(期限)3.1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8月25 日,计划竣工日
2016年4 月10日,实际开工
以工程总包方通知为准。3.2、工程施工阶段的节点安排节点一节点二
/ /
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劳务人员进场施工,且满足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总工期及质量要求。四、合同量、价、合计费用
3.1、本合同价、量采用劳务招标固定价格方式确定。
3.1.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单价中包括了风险费用;除本合同约定单价以外均为(含劳务管理费)一次性包死,以后任何一方不再因劳务市场变化及施工周期原因而调整;3.1.2合同量、价、费用构成(含劳务管理费):
******工程瓦工量、价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合计
单价
合计
地上部分(**层)混凝土浇筑4
(商品砼泵送):振捣及找
M3
平、振动棒、振动器,七天时间内的浇水养护、浇筑零星砼
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养护(构造柱,圈过梁,混凝土板带,挡水埂等)
砖墙体砌筑(120、200):调运砂浆、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安放木砖,预制板、工完场清(含室外围墙砖砌体)贴砖(板面清理錾除、垃圾清理)
堵缝、注浆(预制构件间墙与墙、墙与上下楼板交接处缝,叠合板拼缝)
水泥砂浆楼地面(含铺贴玻璃条)内墙粉刷:打灰饼、铺贴钢丝网、洒水养护散水、室外台阶、残疾人坡道屋面工程按****8
图集节点做法(含阴角做弧)
5
M3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2
M2
M2 M2 M2 M2
M3
室内回填土(运土回填、夯实、平整)计时工(大工)计时工(小工)
合计
工日工日
注:本合同规定的属瓦工工作内容但未单独列项计价的均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中,均不得另增加费用。五、费用结算及支付:
5.1项目部、分公司以当月分包方实际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结算劳务费,项目部、分公司相关人员签字后进入系统为当月结算劳务费。
5.2劳务费支付是在业主付款后十五日内发包方按当月实际结算劳务费支付节、中秋、九月一日等特殊假日人工费支付
80% 。
70% ,春
5.3工程完工一个月内对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劳务费最终结算,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45日内支付已结算总劳务费的
95%
留
5% 为工程质保金。保修金
到期无息支付,如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分包方需支付前期施工分包方劳务费,但是不承担由此给分包方造成的损失。六、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
*****公司企业标准,达到
“优
良”要求。备注:如未达到扣除5%劳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6.1、工程质量按照发包合同的有关约定,国家和地方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若分包方原因不能达到质量标遵,分包方须无偿负责维修到达到合同标准;发包方应提供总包合同中相关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供分包方按要求操作,分包方须了解发包方的各项规定。6.2、由于分包方因操作施工或其它原因造成达不到质量目标,除分包方负责返工达到质量标准外,且要承担所有材料和人工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分包方不能完成须安排其他人实施,费用从原分包方中
200%扣除,若分包方施工操作中由于错、漏、偏
等原因需要处理的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处)给予分包方1000 元罚款。
6.3、施工过程中分包方须按照发包方完成,如分包方不能满足承包方质量要求,发包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退场、解除分包合同,所完成的工程量经验收后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支付按照
第二部分
一、瓦工分包工作要求
1.1设计图纸及变更中所有基槽处理、砼浇筑,墙体砌筑、粉刷、地面、楼梯、屋面、散水等施工中所有机械、设备和工具、用具(包括搅拌机等)一律由班组自理,发包方
5.2、5.3执行。专用条款
80%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