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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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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省直部门) 一、综合部分(占总分值65%)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内容 1.办事服务信息发布情况,2分。要求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与基本目录关联、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并且数据同源发布。每发现1项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2.办件处理情况,3分。办件预审、收件、办理等环节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及时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 3.“好差评”系统对接情况,2分。(1)实体政务大厅、自福建省网上建网上办事服务系统、自助终端等与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事大厅应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对接,1分。未实现对接的,不得分。(2)用情况 办事服务评价差评整改情况,1分。未按规定限期整改反馈的,每发现1件,扣0.1分,最高扣1分。 信息化(10分) 4.办件“体外循环”情况,1分。每发现1件办件“体外循应用绩环”的,扣0.1分,最高扣1分。 效 5.自建系统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和实名认证授权平台对接情(30分) 况,1分。未实现对接的,不得分。 6.自建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规范对接情况,1分。实现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同一浏览器一次登录、申请事项一次点击、不超5秒即可访问到自建系统事项办理功能页面,杜绝二次查找事项。未实现规范对接的,不得分。 1.每发现新建一个政务服务APP,扣2分。 2.部门入驻微信、支付宝等政务新媒体的服务事项应入驻闽闽政通APP政通。每发现一项未入驻的,扣2分。 应用情况3.入驻服务发生严重故障,每发现1次,扣2分。 (10分) 4.面向公众和企业的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一号通认”。每发现1个系统未实现的,扣2分。 以上总扣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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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管事项梳理情况,2分。(1)清单梳理完成情况,1分。每发现一项未完成的,扣0.1分,最高扣1分。(2)清单信息质量,0.5分。每发现一项实施清单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最高扣0.5分。(3)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的监管事项与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职权关联情况,0.5分。每发现一项未关联的,扣0.1分,最高扣0.5分。 2.监管行为数据情况,3分。(1)监管行为覆盖情况,1分。每发现一项未覆盖的,扣0.1分,最高扣1分。(2)监管行为数据质量,1分。每发现一条不符合标准的,扣0.1分,最高扣1分。(3)监管行为录入及时性,1分。未在监管业务发生3个工作日内登记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最高扣1分。 “互联网+ 监管” (10分)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行情况,2分。(1)“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或专项计划录入情况,1分。未及时录入的,不得分。(2)“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或专项计划开展情况,1分。未按照计划执行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最高扣1分。 4.业务应用情况,2分。(1)监管单位风险预警信号线索处理情况,1分。未在3个工作日内对系统推送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条扣0.1分,最高扣1分。(2)监管单位发布监管动态信息、监管曝光台信息情况,0.5分。未及时发布的,不得分。(3)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填写完整性,0.5分。填写不完整的,每发现一人扣0.1分,扣完为止。 5.自建系统与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对接情况,1分。(1)省直自建行政执法系统与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对接情况,0.5分。未完成对接的,扣0.5分。(2)监管事项对应的监管行为数据报送及时性,0.5分。未在监管业务发生3个工作日内报送的,每发现一项扣0.1分,最高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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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系统报备情况,2分。按照“数字福建项目管理系统”填报要求,完成本单位信息系统规范登记,每发现一处漏报或填报信息有误,扣0.2分,最高扣2分。 2.数据应汇尽汇情况,3分。根据数据资源目录,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数据,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更新。计算数据项汇聚的数量占应汇聚的数据项数量比例,按比例得分。 政务数据汇聚 3.应用需求响应情况,3分。根据应用部门提出需求,数源(10分) 部门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及时汇聚数据,或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接口。每发现1个应用需求无响应或无正当理由未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 (30分) 满足的,扣0.3分,最高扣3分。 4.问题数据纠错情况,1分。数源部门未能及时修正的,每条扣0.1分,最高扣1分。 5.自建系统与省级服务总线系统对接情况,1分。实现与省级服务总线系统对接,当天回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办件。未实现的,不得分。 1.电子证照增量生成,2分。后台在线汇总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的办件数据,根据新增证照及时生成率按比例得分。 电子证照生2.电子证照存量生成,3分。后台在线收集公众和窗口办事成和应用人员反馈的缺证和错证信息,每本缺证错证扣0.1分,最高(10分) 扣3分。 3.电子证照的办事应用,5分。后台在线汇总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的办件数据,计算应用电子证照的办件占总办件数的比例,按比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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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024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省直部门)一、综合部分(占总分值65%)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1.办事服务信息发布情况,2分。要求发布的各类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链接有效,事项办事指南信息要素全面、与基本目录关联、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并且数据同源发布。每发现1项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2.办件处理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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