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 审 申 报 表
单 位 姓 名 现从事专业 申报职务 填报日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申报表应一律打印,所填内容要真实,应填写的项目,不得空缺。对于没有内容的项目,在项目栏内填写“无”。
二、申报人应重点填写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情况,任现职称以前的工作情况只做简述。
三、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只在当年的评审工作中一次性使用,评审通过的,申报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存入申报人的人事档案。评审未通过的,再申报时应补充新材料,重新填写。
四、“破格、免试申报理由”栏目的填写:
对于符合文件规定的破格、免试申报人员,应写明文件号、符合的条款。
除上述人员外,应写明主要原因、办理机关、办理日期。
一、基本情况
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现从事专业 学 历 现 原 毕业时间 性别 民族 部门 毕 业 院 校 级 别 成绩 考试时间 出生年月 取得时间 本专业工作年限 所学专业 学位 贴 照 片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 职、有何社会兼职 掌握何种外语(或古汉语、 医古文)程度如何 外语考试语种 计算机考试级别 专业知识考试情况 破格、免试申报理由 合格证编号 二、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何单位何部门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任何职
注:1、从正式参加工作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2、凡本人职务、工作单位、部门或从事专业有变动的,都要分行填写。
三、担任现职务以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简述
注:此栏内容只作为评审的参考,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