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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通感的修辞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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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通感的修辞手法

所谓“通感”,是“一种感觉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领会到属于另一种感觉的印象”(钱钟书语)。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就是指感觉器官的互换。即把各种感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沟通起来,用甲感觉去描写乙感觉,这种修辞手法叫“通感”。它往往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凭借感受相通,互相映照,以启发读者联想,体味余韵,用来渲染并深化诗文意境。请看:

1.“微风过处,送来屡屡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此处将嗅觉移植为听觉,“屡屡清香”与“渺茫的歌声”,虽然前者是从嗅觉的角度描述的,后者是从听觉的角度摩声的。但是,二者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如时断时续,若有若无,清淡缥缈,沁人心脾等。因此,作者通过联想与想象借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的隐隐约约,清幽淡雅来表现荷香的若有若无,清幽淡雅,不仅揭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且创造出一个美好的意境。又如:

2.“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阿玲上奏着的名曲。”(朱自清《荷塘月色》)这是视觉移植为听觉,月的光华和阴影,朦胧婆娑,相互映衬,以小提琴演奏的“名曲”的旋律来形容它们的和谐声响,来表现月光树影组合的协调,给人一种悠扬、优美,很近肉内的感觉,同时烘托出一种温馨、幽雅的氛围,将读者带到一种美好的幻景。

有人认为“通感”就是一种“特殊的比喻”,其实不然。“通感”与“比喻”两种辞格的不同点在于:通感,即感觉的转移;比喻,就是打比方。即用具体的事物比抽象的事物,用大家熟知的事物比大家陌生的事物,用浅显的道理比深奥的道理。其修辞效果:或通俗易懂或生动形象。如朱自清写静态荷花,连用了三个比喻,“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分别描绘出月下荷塘荷花的静态美。“一粒粒的明珠”“碧天里的星星”,写出月光洒向满池荷花荷叶上的露珠,发出晶莹剔透的闪光;“刚出浴的美人”,给人以想象,如果把开放的荷花姑娘的脸庞,那么,翩翩翻动的荷叶就是姑娘们身着的裙裾,给人以荷花妖艳却不染纤尘的美质。又如,“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那声音仿佛是朦胧的月光和玫瑰的晨雾那样温柔;又像是情人的蜜语那样芳醇;低低地,轻轻地,像微风拂过琴弦,像落花飘零在水上”,这一连串的比喻无不是从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描摹出荷塘与月色交融在一起,其幽雅、朦胧、幽静的物态之美栩栩如生地展出来。因此,比喻的特点主要在于本体与喻体之间的相似点;而通感主要在感觉器官的转移上。

不过,通感的修辞手法常常是以“兼格”的修辞样式出现的。即一种修辞格之中包含了另一类修辞格,形成了主格和次格(或“副格”)两种修辞格兼用的现象。例如:

(1)“通感+比喻”格。例如,“微风过去,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铃上奏着的名曲”。句中兼用通感和比喻两种修辞格,主格为“通感”,副格是“比喻”。

(2)“通感+拟人”格。例如,“红杏枝头春意闹”,是兼用通感和拟人两种修辞格,用拟人的手法勾连起两种相通的感觉。

宋祁 东城渐觉风光好,縠皱波纹迎客棹。 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总之,通感艺术审美观照的艺术对象,从现实的感觉与想象中的另一种感觉的相互沟通,再造形象之美,并让读者从中获得艺术的无穷魅力。值得注意的是运用通感要注意两种感觉之间的联系,既使得感觉器官得到“沟通”,又得给读者受到艺术“感悟”,从而创造出新的艺术形象来。

朱自清《荷塘月色》中经典通感语句赏析

最典型的例子: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

《荷塘月色》)清香乃是嗅觉,歌声乃是听觉,作者将两种感觉互通,即为通感。

详细解释如下: 人的认识活动,一般是从感觉、知觉、到表象,进而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

人的各种不同的感官,只能对事物某些特定的属性加以认识,因此在人们从感觉、知觉到表象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是各种感觉器官相通的过程。人类艺术活动的“通感”实际上就是人们的认识活动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

审美是人类特有的活动。通感,就是在人们的审美活动中使各种审美感官,如人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多种感觉互相沟通,互相转化。钱钟书先生说过,“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线……”。可见,通感广泛的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感受之中,就象你看着满园的春色,会哼起“春之歌”一样。现实生活的文字的印记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通感”的印记。例如,“摇曳的音调”、“表情冷漠”、“一弯寒月”等词语中,视觉、听觉、触觉构成了通感。人们常用“甜美”形容歌声,“甜”本属于味觉印象,“美”属于视觉印象,“歌声”则属于听觉感受。人的五种感官,“通”得最普遍的,是视觉与听觉。运用通感,可突破人的思维定势,深化艺术。通感哲学基础就是自然界普遍相通的原则,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感同样也可以用声音和色彩等等手段去表达人类的感情,它成为了写作实践中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段。在现代文学作品中,通感的使用,可以使读者各种感官共同参与对审美对象的感悟,克服审美对象知觉感官的局限,从而使文章产生的美感更加丰富和强烈。

朱自清先生在《荷塘月色》中有关通感的句子,一般人只是注意到了“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和“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岭上奏着的名曲”两句。这两句,历来被奉为近代文学应用通感的典范。第一句中,感官对“清香”的嗅觉和“歌声”的听觉构成了通感。由比喻构成的通感,要有相似点,那就是“隐隐约约”、“断断续续”,因为是“缕缕”和“渺茫”。作者在描写时打破了常规,把“声”、“香”联系起来,使嗅觉与听觉沟通。这样,就会调动起读者的生活经验,使之充分发挥想象和联想能力。作者用“远处高楼上”飘来的“渺茫的歌声”的时断时续,隐隐约约的体验,来品味微风送来的时有时无、如丝如缕的荷花散发的“清香”,唤起人内心微妙地情感,使两种作用不同的感官知觉,在心理反应上得到了自然地沟通。第二句中,视觉的“光和影”与听觉的“的旋律”、“名曲”构成了通感。用“旋律”、“名曲”喻指光和影疏密起伏和轻重浓淡的色调,作者的艺术感受已不满足于单纯的视觉勾画而诉之于听觉,因为小提琴有着高低起伏的音律和轻重缓急的节奏,它的和谐与光影的和谐有其相通之处。不能把通感简单理解为感官的转移,这种理解没有什么意思,更不足于说明人在审美活动中获得的美感。“塘中的月色”的光和影的和谐,本来就是在满足现有的视觉体验之外,同时还满足着审美主体的听觉体验,这两种审美体验是同时交互着进行,而不是由一端到另一端的静止不动。

实际上在《荷塘月色》中还有几处通感的句子。比如:“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这个句子的本体应该是在分号之前的那个分句。“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的视觉,和朦胧的梦境构成通感。联系前边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朦胧的月光、薄薄的青雾,使月下荷塘如同世外梦幻的仙境,作者的心才能够暂时得到宁静,才能排遣内心的彷徨和苦闷,从而透露出

淡淡的喜悦。还有,“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满月”的“朗照”是“酣眠”,痛快淋漓;“淡淡的云”遮月,是别有风味的小睡。在这里,视觉和妙不可言的生理感受构了通感。在这奇妙的意境里,作者表达了暂得“宁静”的心理体验,既表现得委婉含蓄,又表现得淋漓尽致。夜游荷塘、观赏月色本身就是作者“小睡”时的解脱。生活中有了景致,才会有了情思;有了满怀的情思,才会有如此的妙笔。《荷塘月色》及其神妙的通感手法,在读者的期待视野中早已成为永久的文学存在,也就是说,作者能调动读者长期积累起来的各个生活方面的经验,让我们去揣度、体会那难于直接描述的事物,达成一种更高层次的共鸣,让我们在欣赏过程中产生如临其境、如睹其物、如闻其香、如聆其声的真切、深刻的艺术感受。《荷塘月色》多处通感的运用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成功的典型范例,它有着的深厚的心理学和美学理论的基础。人的视、听、嗅、味、触等各种感官虽有分工,但是它们感受能够相通,人类的形象思维是一个整体,同时也离不开抽象思维。文学艺术是间接造型的语言艺术,我们的感官去感知它塑造的艺术形象时,理当可以彼此相通。朱自清先生在感受“月下的荷塘”和“荷塘的月色”的美景时,调动了自己的诸多感官,全身心的投入到“独处”的心灵感受和现实与内心构成的独特意境之中,当直觉到一种感官不够用时,就自然地借助于其他感官的帮助和补充。

作者把嗅觉感受的“清香”和视觉感受的“和谐的光与影”都移之于听觉,把朦胧的月色和透着薄纱的景物的奇特视觉,移之于梦境,而这种梦境又如此的依稀和酣畅……。可见,朱自清先生对生活与艺术有自己的独特的体验和见解,但他并没有把个人的观点、趣味强加于读者身上,而是给读者以广阔的想象空间,凭借读者每个人不同的生活经验和生活体验去形成独特的艺术形象。

总之,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以通感的多处独特的运用,给人以奇丽的心灵感受,美哉!

然而,我们更深一步的探讨,文艺作品的“通感”手法为什么会出现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艺术魅力它的认识论和心理学的基础是什么有人把不太懂音乐的人戏称“乐盲”,音乐是用来听的,怎么不叫“乐聋”呢看来,这里强调了听觉和视觉是相同的,并且强调了视觉的形象在理解音乐的上重要性。张爱玲在《谈音乐》中说:“气味总是暂时,偶尔的,长久嗅着,既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这段话,给我们的启示,音乐的记忆和理解需要靠视觉形象的记忆。人的感官,人的感觉和知觉,在形成表象时,就是一个互相感应的相通过程。“瞎子摸象”的寓言故事,就说明了各个感觉器官,如果不能“通感”,就不能对一个事物作出正确的全面地反映。而文学、音乐等艺术形式,就是把这种“通感”有意识的自觉地运用,从而使各种感官着达到全面的心理感受,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实际上,人的审美体验,也必须调动各种感官并且要使他们相通,否则就不能产生美感。有人常常说,看景不如听景,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现实的景物不美,而是我们缺少领悟“美”的“通感”。审美活动研究人的感性的活生生的整体形象,突出地强调“通感”。所以,研究艺术,人们往往喜欢让感官们弥漫一气,探究起色、味、音,眼、鼻,耳的“通感”关系来。讨论大都离不开对“通感”的阐释。许多时候,我们把通感看作是一种修辞手法,譬如我们上文分析的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通感往往和比喻相连结,一个“像”字就是一座桥,使听觉、视觉、嗅觉和梦境之间得以自然而自如的转化,转化的基础在我们的智力结构。爱伦·坡说,光谱中的橙色光线和蚊蚋的嘈嘈之声,给他的感觉几乎相同,只

什么是通感的修辞手法

什么是通感的修辞手法所谓“通感”,是“一种感觉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领会到属于另一种感觉的印象”(钱钟书语)。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就是指感觉器官的互换。即把各种感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沟通起来,用甲感觉去描写乙感觉,这种修辞手法叫“通感”。它往往用形象的语言使感觉转移,凭借感受相通,互相映照,以启发读者联想,体味余韵,用来渲染并深化诗文意境。请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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