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措
施及具体安排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庆节前后公司安全防范措施及具体要求
根据 公司关于开展“ ”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各单位做好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前后平稳,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庆节前:
1、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国防科工局、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对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检查出的问题,各分子公司和业务部门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逐项整改,对于需停能、停产整改的隐患,要利用节日期间停能停产的安排,一并安排整改完毕。
3、由主要或主管领导带队进行节前综合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变配电所、库房等重点场所、重点设备以及所负责的专业领域范围开展专项检查。做好国庆节期间停供能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放假前要再次彻底检查库房、喷漆厂房、车场、资料室等是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除不能停止运行的设备外,休假前要将其他设备一律切断电源。休假前各办公室要对办公室内的电器进行最后检查,一律切断电源,拔下办公电器使用的插头。
5、各单位节前要掌握好生产节奏,原则上不安排双休日和长时间加班生产,生产过程要有针对性强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节日期间计划安排生产任务或设备检修的,必须针对生产任务或检修项目存在的致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职工或外包、维修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同时安排领导带班或专人监护;安排加班的单位(需将加班时间、加班项目、地点(车间)、人数报技安环保科安全口)和安排检修项目的单位(需将检修项目、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办单位、实施地点、加班时间、施工人数、
项目负责人、项目监护人、项目安全措施、鉴定安全合同情况报准备口)28日前将以上内容报 部。
6、各单位要在休假前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休假期间不使用的单位车辆进行封存,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将对外的车开回家过夜,本单位范围及厂房内严禁外单位、私家车辆停留过夜。
二、国庆节期间
1. 各单位要做好领导带班、安全管理人员跟班、现场巡回检查等安
全保障工作。带班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带队检查部室、分厂、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安排对节日期间安全措施及安全责任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酒后上岗者劝退,对违章人员制止并进行教育,对思想波动人员进行安抚,安排好单身职工的食宿。各业务部门要对现场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加值班情况。
2. 国庆长假期间暂停涉及易燃易爆的生产活动,确需开生产活动
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明确带班责任领导,报请公司总部领导审查批准,并报北奔制造技术部备案。重点做好以下安全保障措施:在“国庆节”期间需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压力管道上进行动火或接临时线作业的单位,要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危险点及危险作业场所作业时,要制定好防范措施,安排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措施。
3. 各生产单位要加强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带电作业、临时用电
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群体交叉作业、外委工程承包需节日期间施工的项目等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作业人员要注意相互配合,统一指挥,做好监护和呼应工作。加强外委施工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进厂安全教育、交底和告知义务,签订安全协议书,涉及有外协零部件的接收单位要做好现场安全教育告知,明确作业区域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