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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国有企业(有限公司)
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司管理,节约开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包括工作人员临时到公司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 出差必须按规定填写“出差申请单”,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 第四条 按照分地区、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出差审批及报销时限
第六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行程和天数,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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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出差审批权限见下表: 区域 职级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普通员工
第八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将按实际发生金额的50%予以报销。特殊情况可提前以个人借款形式向公司借支差旅费,借支额度在500元-1000元(含1000元)之间由综合办公室及财务部协商后,经总经理酌情批准;借支额度在1000元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借支未冲完的在次月工资中扣除剩余借支金额。
懂事长 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 懂事长 总经理 总经理 区内 区外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
第九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及杂费补助。
第十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及杂费补助实行定额包干。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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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见下表:
交通工具 职级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普通员工 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票报销 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票报销 软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票报销 火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注:乘坐交通工具表为最高标准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3、因工作需要,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原则上按随行职级较高的人员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十三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 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四条 住宿费按实际出差天数报销,出差人员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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