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需上报总裁室审批的,由分管副总裁综合各方意见,做出相应审批后予以实施;需上报总裁批准的则报总裁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VI宣传推广定位
第一条:VI定位是VI宣传推广的开始,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宣传定位要以集团整
体品牌战略为导向,以市场营销为中心,充分挖掘它的价值、文化和个性。 第二条:新产品VI宣传定位方案应由品牌、市场、销售和贸易等相关营销部门及专
家根据公司战略,并结合市场,反复酝酿后提出,由分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章:奖惩制度
为更好地激励或规范品牌管理人员的VI管理工作,特制定奖惩制度,此制度适用集团全体品牌管理体系人员。
第一条:奖惩种类: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
1、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2、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第二条:奖励条件:
1、维护集团\\分子公司VI资产,提升VI识别性与竞争力;
2、VI设计创新成果突出,为集团、产业集团或公司带来一定效益者; 3、VI设计、制作中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4、在VI管理工作中,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5、在执行VI中取得优秀成绩,经集团品牌管理部、产业集团或公司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第三条:惩罚条件:
1、篡改或不认真执行经集团品牌文化管理部审核后的VI识别系统应用规范的;
2、对外宣传物料(含宣传单页、画册、网站、户外广告等),因出现VI错误而造成集团、产业集团或公司形象(经济)损失的;
3、各产业集团或公司VI宣传推广须由集团品牌文化部管理审核的事项,在未审核通过或未经审核的情况下,擅自发布的;
4、VI管理和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 5、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的; 第四条: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
次。
5、不按规定及时上报VI手册、出现VI错误而造成集团、产业集团或公司形象(经济)损失的,计入该员工的绩效考核,取消当年评优、晋升、加薪资格以及其他福利升级待遇。处以500—5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集团品牌部将上报集团进行处理。同时,集团品牌部还将通过集团OA平台、《XX集团》报等渠道,在集团内部予以通报批评。
在制定VI手册及能够很好的维护及执行,成绩突出的将其作为该员工当年评优、晋升、加薪资格以及其他福利升级待遇的重要参考依据。集团品牌部将视情节予以1000—10000元的奖励,并通过OA平台、《XX集团》报等渠道,在集团内部进行通报表彰。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修订稿的最终解释权归XX集团品牌文化部所有。
2、 本制度修订稿自2011年8月15日起试实行,试行后如无修正通告即转为正式执行文件。
3、 本制度修订稿正式执行后,如遇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主。
XX集团品牌文化部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