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法律制度
文章来源:中顾网 作者:王利明 点击数: 272 评论:0条 更新时间:-1-13 14:54:54
物权法律制度
一、物权概念和制定物权法必要性
物权重要是大陆法系民法所采纳概念,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直接支配特定物财产权利。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不必借助于她人协助,就可以根据自己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物,或采用其她支配方式。如房屋所有人有权占有、使用其房屋,并有权将房屋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使用土地,或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在依法行使其权利时,普通不需要获得义务人批准,也不需要义务人辅助,就可以实现其权利。这就是所谓直接支配,这一点和合同债权是不同,合同债权必要要通过债务人履行债务才干实现。
物权普通分为三类,即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用益物权是指以物使用、收益为目物权,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即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物权,涉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在民法中,物权是和债权相相应权利,这两种权利是市场经济社会两项基本财产权利。咱们普通讲产权,是指财产权,其中就涉及物权、债权和其她财产权(如知识产权等)。因此,产权既涉及物权,但也不限于物权。
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具备自身特点,体当前:
第一,物权与债权内容不同。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祈求权,债权人普通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物,而是祈求债务人依照债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例如,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人应于某年某月交货,在交货期到来之前,买受人只是享有祈求出卖人在履行期到来后,交付货品权利,而不能实际支配出卖人货品。也就是说,只享有债权而不享有物权。只有在交货期到来后出卖人实际向买受人交付了财产,买受人占有了财产,便可以对该物享有实际物权。
第二,物权具备优先性,债权具备平等性。物权优先性,一方面体当前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某一债务人欠各种债权人债务,在执行债务人财产时,享有担保物权人比普通债权人具备优先受偿权利。物权优先性还体当前,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物权,这就是物权互相间优先效力。例如,甲有一栋房产,价值5000万元,甲在乙银行借款万元,以该房产抵押,然后又在丙银行借万元,也以该房产做抵押,这样在同一物之上设立了两个抵押权。这两个抵押权通过登记后来,都是合法有效。在抵押权实现时,乙银行抵押权优先于丙银行抵押权得到实现。如果由于房屋价值减少或者其她因素,该房产只能满足乙银行抵押权,丙银行抵押权即不能得到实现,而债权则有所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债权互相之间不存在优先效力问题。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各种债权,各个债权不论设立时间先后和数额差别,都具备平等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
第三,物权可以对第三人产生效力。例如,甲将其自行车借给乙用,被丙盗走,甲作为所有人有权规定丙返还。而债权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债权原则上只具备相对性。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原则上只能向与其有合同关系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祈求,而不能向第三人提出祈求。因此,如果甲将其自行车卖给乙,双方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在自行车没有交付之前,被丙盗走,只能由甲作为所有人规定丙返还自行车。乙作为债权人不能
规定丙返还财产,由于乙与丙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乙对丙不享有债权,她只能规定甲履行合同。
第四,物权和债权保护办法不同。针对物权保护,各国物权法都设立了专门物权祈求权制度,赋予物权人具备祈求她人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权利,以保障物权人对其物支配权。而合同债权重要受合同法保护,侵害合同债权也重要合用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
债权重要由合同法调节,而物权由物权法规范。在国内,合同法已经颁行,但合同法只能调节交易关系,对于交易前提和成果,难以发挥其调节作用。这就需要通过物权法确认物归属规则,拟定市场交易关系得以进行基本和前提,并维护社会所有制关系。因而,制定物权法非常必要,其必要性重要在于:
第一,确认和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公有制优越性。
国内是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形式并存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作为一种所有制关系,必要通过物权法调节使之成为一种财产权关系,从而明确产权归属,拟定权利义务内容,才干使公有制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物权法重要任务是要理顺国家与国有公司财产关系,确认公司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公司法人所应有财产权利,从而使公司可以对其资产进行有效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物权法应当解决集体所有权主体、内容及权利行使问题,对其加以合理规范。物权法还应当确认一系列保护物权规则,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第二,制定物权法,是建立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迫切需要。
物权法不但是确认和保护所有制关系法律,并且是规范市场经济基本法律规则。由于任何交易前提是交易当事人享有物权,而交易成果是物权发生移转。因此,物权法一方面
论物权法律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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